齊魯網7月6日訊今年5月份,濟南市民程女士通過房產中介山東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網站,看中了一套位于槐蔭區怡心苑的房子。
程女士說,當天交了5萬塊錢定金,隔了一周左右,跟房東確定了價錢。
無論是房源條件,還是價格,都讓程女士很滿意,緊接著,程女士、房東以及中介三方,就在鏈家房地產泉景天沅秀園店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交完首付、辦了房貸,在中介的幫助下,程女士很快就拿到了不動產登記證,然而,仔細一看,程女士發現這登記證有些不對勁。房產證下來以后,就覺得日期不太對。

程女士說,根據當初鏈家房地產網站上掛出來的房源信息,以及工作人員的介紹,她買的房子是在2003年建成,產權年限是70年,但是,不動產登記證上的使用期限卻是截止到2054年7月16日,根據這個日期推算,產權年限只有50年,發現問題后,她趕緊聯系了工作人員王女士。
山東鏈家房地產的工作人員王女士說,就是產權年限出現錯誤,問了房主一下,房東說產權是70年。
記者和程女士來到了濟南市國土資源局槐蔭分局進行咨詢。

工作人員介紹,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土地使用權年限為70年,工業建筑用地和綜合類用地為50年,商用建筑用地為40年。而程女士購買的這套房子土地使用類型屬于混合型用地,產權50年。城鎮混合住宅用地,05年辦的證,54年到期。
對于產權年限存在的問題,程女士十分惱火,自己當初明明看中的是70年產權的住房,但如今產權卻只有50年,她認為自己受到了欺騙。
為了討個說法,程女士和家人來到了當初簽訂合同的鏈家房地產濟南泉景天沅秀園店。經過一番溝通,雙方約定第二天見面協商解決。那么對于這件事,山東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又是怎樣的態度呢?
山東鏈家房地產運營總監徐坤表示,工作人員去核查了,去房管局問了,是住宅用地,就認為是70年,這件事公司是有瑕疵的。
山東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運營總監徐先生說,網站上展示的每一套房源,他們都會經過嚴格的篩選核查,而且,在交易過程中,也會進行審查,但是,由于工作人員的疏忽,導致了這個問題的出現。對于這樣的解釋,程女士有著自己的看法。
程女士說,按照他們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丙方,也就是中介,不得在交易中提供虛假信息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她認為中介是有過錯的,應該對此事負責,為此,雙方進行了面對面的協商。
山東鏈家房地產提出給四萬二的補償,程女士則要求20年房價補償,服務費三倍賠償。
經過三個小時的協商,雙方依舊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隨后,記者就這件事咨詢了律師。
律師稱,雙方產生了一個重大誤解,中介認為是70年,但是實際是綜合用地,作為買方應該也有個常識,房產最長是70年,前房主肯定也用過一段時間了。
律師表示,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協商不成,當事人程女士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