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下午,濟南市中區興隆二村一村民家門前,城管人員正在下達拆違拆臨通知。見此情形,52歲的女住戶王某突然情緒激動,當場撕毀通知書不說,還掌摑、抓撓城管人員,搶奪執法記錄儀。最終,女子因妨礙執行職務,被行政拘留10天。

  城管人員始終沒有過激言行,為何女子如此沖動?她家的住宅是不是違建?近日,記者到興隆二村實地探訪。

  現場>>

  拆遷后的廢墟旁,3層小樓孑然而立

  15日14:00多,雷雨斷斷續續,記者驅車來到興隆二村。村中不少民房已經拆遷,宅基上堆著大片碎磚殘瓦。一條修在山坡上的崎嶇小路穿村而過,山坡下有數座在建中的回遷樓房,其中一座相距幾米外緊挨著一座3層小樓。這座3層小樓就是王某的住所。

  小樓外墻整體由水泥砌成,前兩層面積各有近300平方米,第三層房屋面積較小,依托2樓部分房頂還建了一處向陽的露臺。樓頂安著幾臺太陽能熱水器,第三層的窗戶還拉著窗簾,僅從外觀來看,并未發現有加蓋跡象。

  小樓北側緊挨著已經主體竣工的回遷樓房,南側和東側的民房都已拆遷。由于王某已于事發當晚被執行拘留,記者在小樓的正門前只見到了她的親屬,并在征得同意后進入小樓。

  1樓進入門廳后就是樓梯,一旁是一間上百平方米的大屋,地板是水泥的,整間屋空蕩蕩的,并沒有利用多少。2樓地板鋪了瓷磚,墻面也粉刷過,有客廳、廚房、儲藏室,以及多個臥室和洗手間。3樓是水泥地板,但也有臥室和客廳,里面擺滿了舊家具。

  “2樓給孩子住,我和老伴住3樓。”王某年過七旬的父親告訴記者,這棟小樓是2007年建的,10年來一直是這個格局,從沒加蓋過。

  家屬>>

  打人肯定不對,可宅基地有繳款憑證

  “當時城管執法隊員來貼通知,我姐看到后以為家里的房子要當違建拆除,這才激動了。不管怎么說,打人是不對的,等她回來了我們也說她。”王某的二弟告訴記者,王某平時并不是喜歡撒潑的人,“因為房子的事,實在是困擾太久了。”

  據悉,王某的父母年過七旬,育有兩兒一女,王某是家中老大。出嫁時,王某的戶口已遷到了別處。她的兩個弟弟也分別在村里蓋了房子。目前,這座總面積在700平方米左右的3層小樓里,登記居住的只有三口人。也正是為此,4年前興隆二村拆遷,一家人覺得當時的政策不合適,遲遲沒有同意。

  小樓是不是違建?王某的母親說,小樓宅基地是1997年批的,當時交給村委5000元,目前還保留著交款憑證。不過,當時雖交了錢,但由于種種原因一直沒有拿到集體土地使用證。“按說交了錢就能發證,但當時村里的管理太混亂,有很多遺留問題。”王某的女兒說著,還給記者出示了一張證明信,內容是將繳納5000元宅基使用費的單據由王某繼承,落款日期為2013年6月,還蓋有村委印章。她認為,這也就是說從村委層面上,對這座小樓并沒有質疑。

  “小樓蓋起來10年了,也早就給村委交過宅基使用費,因為拆遷協商不成就被懷疑是違建,俺這也是著急啊。”王某母親說。

  各方>>

  小樓未確定是違建,住戶可能有誤會

  記者從市中警方了解到,當時的沖突經過正如城管執法記錄儀拍攝的那樣,市中城管人員到興隆二村挨家挨戶發放拆違拆臨通知,希望未拆遷的村民能提供房屋的合法手續。到王某家后,城管人員先是敲門,發現無人回應后以為沒人在家,就張貼到了正門旁邊的墻上。

  后來王某走出家門,看到通知后情緒激動,先是撕毀通知并扔到城管人員臉上,后又掌摑、抓撓城管人員,又搶奪執法記錄儀。城管人員對此始終保持克制,為了避免沖突升級,很快便離開王某家中。

  城管人員報警后,民警第一時間趕到。了解事發經過后,民警傳喚了王某,并于13日當晚,以阻礙執行職務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興隆二村整個村都面臨拆遷,13日當天只是去摸底,挨家挨戶下通知,并沒有針對誰。”15日下午,市中城管執法局興隆執法中隊相關負責人透露,目前尚未認定王某的房子就是違建。記者也從興隆街道辦事處城管科了解到,一般而言,村民需要提供的合法手續就是集體土地使用證,像王某家中的這種情況,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