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巡查中,執法人員重點對12345民生服務熱線舉報的環山路西段山泉水兜售點利用早晚時間隱蔽兜售的情況進行突擊檢查。在現場,記者跟隨執法人員發現,有一處山泉水兜售點果園內有一個小型蓄水池,沿著蓄水池引出多根管線,管線終端連接附近另一果園簡易工棚內一個井口。針對此問題,執法人員現場對取水工具進行查封,并對取水井進行封堵。

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規范自備井取用水管理秩序,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有效保護水資源,根據《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私采、兜售泰山山泉水行為的要求》,泰山區積極開展了自備井和私采、兜售山泉水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整治范圍為轄區內所有自備井,重點整治沿環山路私采、兜售山泉水用自備井、城區范圍內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自備井、桶裝水等飲用水生產企業用水自備井,并對轄區內所有自備井和私采、兜售山泉水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摸底。

在自備井和私采、兜售山泉水專項整治工作中,泰山區采取先自封后強制的原則,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辦法進行。其中,在7月27日、28日,市山泉水和自備井集中整治辦公室組織聯合執法活動,對轄區內私采、兜售山泉水經營戶進行強制停止違法行為,先后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15份,并告知到期拒不封停的,將依法予以強制封停,產生費用由違法者承擔,同時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或個人將依法處理。此外,堅持日常執法巡查,在集中整治行動過后一周多的時間里,對泰山區范圍內的15家山泉水售賣點進行了多次巡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制止。通過聯合執法行動和巡查工作,絕大部分取(賣)水戶表示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開展集中整治活動的決策部署,以后不再非法開采、經營山泉水。
來源:泰山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