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記者在臨沂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見到了因三輪車挪用摩托車號牌及駕駛證暫扣期間開車上路被行政拘留5天的鄭某。
53歲的鄭某稱他挪用號牌已達3年之久,之前并不知道挪用號牌違法,以為只要都是自己的車就可以任意挪牌。本來他酒后一般不上路,今年5月,因糾纏想分手的女友,被女友報警。他酒后開著三輪到派出所處理此事,卻因酒后駕駛三輪車,受到暫扣駕駛證6個月及罰款2000元的處罰。
17日4時許,在駕駛證暫扣期間,鄭某欲前往蘭山區工業大道與解放路附近早市賣葡萄,駕駛著挪牌三輪車在后十街被查。此次違法,除被行政拘留5日,鄭某還被罰2200元,被扣12分。兩次違法累加,鄭某在駕駛證暫扣期滿后,還需要重新學習科目一、三才能重新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