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的兒子今年大學畢業,面對競爭激烈的就業形勢,她想盡一切辦法,希望為兒子謀個好出路。王女士在微信上認識了一個自稱是部隊軍人的男子,說可以通過關系,幫助兒子在事業單位找工作。她信以為真,前后三次被騙取人民幣共計4萬余元。

  王女士只知道此人姓李,除此之外其他個人信息一無所知。民警做出大膽推測,此人應該有過詐騙前科!通過公安網絡信息網進行查詢比對,相同年齡段的叫李某的人共計有十幾名。民警發現,一萊陽男子曾因冒充別人身份招搖撞騙被判刑兩年,有重大作案嫌疑。將該男子的照片制作成辨認筆錄,王女士確認就是這名男子騙取了她的錢財。

  民警走訪調查發現,此人并不在戶籍地。民警通過天網,對李某名下一輛面包車的活動軌跡進一步查詢,發現該車主要活動范圍在煙臺開發區附近。最終確定嫌疑人在開發區租了一間民房居住。

  隨后民警在出租屋內將犯罪嫌疑人李某當場抓獲。在他的住所內,民警搜出了大量的警用、軍用衣物和制品。從軍服到警服,從野戰作訓服到四季常服,從冬裝到春裝,從外套到襯衣,甚至細致到一根皮帶領帶,或者一個肩章打火機……李某為了行騙,可謂煞費苦心。

  2009年,李某就因冒充軍人招搖撞騙被判處過有期徒刑兩年,2011年刑滿釋放后,因為生活一直不滿意,就“重操舊業”。民警在抓獲李某之后,進一步固定證據,發現受害者遠不止王某一人。

  李某的詐騙手段是通過手機微信添加附近的人為好友,憑借自己的軍人身份和對方聊天,以自己有關系可以幫別人找工作或者提供生活上的一些方便為由,獲取對方的好感和信任,實施詐騙。

  李某說,自己從小被養父母收養,12歲那年,養父母先后意外去世,自己開始獨自生活。“我也是小時候他們去趕集撿的,也不算是親生父母。父親說我只是把你養大了,不想看你在道邊凍死。冒充軍人是我想找個對象,這是我心底最主要的目的。”如今,已經30多歲的他,想談個對象結婚,卻一直無法實現,所以他才想到冒充軍人行騙。

  編后:無論李某有著怎樣可憐的身世,他假借“軍人”的名義,挑戰法律進行詐騙犯罪,就必將接受“以人民的名義”進行的審判。當然,無論是孩子的未來,還是自己的前途,都要依靠自身的努力拼搏得來,命運掌握在自己手里,而不要寄希望于所謂的關系人脈。老話說的好,打鐵還需自身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