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多塊錢的賠償金拒不履行,多次傳喚不到庭,對其拘傳卻遭家人暴力阻攔。近日,商河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進行強制拘傳,家人一著急,賠償款立馬交付了。

  王明保和王明兵同屬商河縣某村,去年3月,因閑散土地使用權問題發生爭執,兩人用鐵锨互鏟對方,致雙方受傷。王明保為左面部皮膚裂傷,王明兵為頭面部外傷。

  經派出所調解無效,王明保向商河縣法院起訴,要求王明兵賠償各項費用三萬余元。經兩級法院依法審理,最終判決王明兵賠償王明保各項費用總計一萬兩千多元。

  判決生效后,王明兵認為自己同樣受傷住院,不認同判決內容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無奈,王明保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由商河法院執行二庭宋法官承辦。宋法官多次前往王明兵家中,均未找到其人;多次傳喚王明兵,王明兵亦拒不到庭。

  8月24日,有人發現王明兵回家了。宋法官與干警火速前往其住所進行拘傳。

  見執行干警到來后,王明兵拒不配合,其妻子、母親也死死抱住王明兵大肆喧鬧阻礙執法,并與執行人員發生肢體沖突,拒絕讓執行干警帶走王明兵。

  執行干警對其家人進行訓誡和說服教育后,終將王明兵強行拘傳成功。

  到庭后,宋法官耐心向王明兵講解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但王明兵仍因各種理由拒不履行。

  于是,商河法院決定對其進行司法拘留。

  原本存有僥幸心理的家人在接到王明兵被司法拘留的電話通知后,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立馬主動到執行局繳納了全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