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獲悉,青島市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針對未依法支付工資一事在向青島樂豪斯工程配套有限公司下達調查詢問通知書后,該單位未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隨后,市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再次向涉事單位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但青島樂豪斯工程配套有限公司仍未按要求提供材料。青島樂豪斯工程配套有限公司該行為違反了《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相關規定,根據該條例,主管部門對青島樂豪斯工程配套有限公司作出了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記者了解到,去年12月16日李某等人以青島樂豪斯工程配套有限公司未依法支付工資為由,將其訴至市北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隨后,市北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對該單位下達調查詢問通知書([2021]第3019號),涉事單位未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12月29日,市北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對單位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2021-269號)要求單位于12月30日9:30按詢問要求提供全部材料,單位仍未按要求提供材料。
據悉,《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規定,不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要求報送書面材料,隱瞞事實真相,出具偽證或者隱匿、毀滅證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針對青島樂豪斯工程配套有限公司不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要求報送書面材料的違規行為,依據上述規定,青島樂豪斯工程配套有限公司被作出了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為核實該案,記者通過查詢青島樂豪斯工程配套有限公司企業年報,多次致電其備案電話,但始終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為進一步了解情況,記者聯系了對該司進行執法的市北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人員。工作人員表示,此次罰款并不是針對涉事主體拖欠工資,而是針對他們不配合調查。“至于該司拖欠的工資數,由于樂豪斯不配合我們調查,所以具體金額還沒出來。目前該司的好多員工正準備申請勞動仲裁,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此事。”
工作人員還透露,迄今為止,青島樂豪斯工程配套有限公司還并未繳納罰款,“如果他們遲遲不履行,不配合,我們將啟動后續程序來執行此事。”
(來源:信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