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國(山東)公布了對山東中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即墨煙青路加油站的行政處罰決定。2021年9月16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聯同受委托的第三方對位于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煙青路469號的山東中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即墨煙青路加油站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取樣檢測。根據第三方2021年9月29日出具的檢測報告檢測結果,發現其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部分加油機液阻、加油槍氣液比、密閉性及油氣處理裝置排氣筒非甲烷總烴濃度超標。
該單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四)項之規定進行2萬元罰款處罰。
企查查顯示,山東中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即墨煙青路加油站隸屬山東中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14年,在濟南、青島、煙臺、聊城、德州、臨沂和威海等地市擁有在營加油站20多座,其中在濟南市已簽約加油站10余座,在營加油站10座。
記者梳理發現,2021年,該公司旗下多家加油站曾受到不同程度行政處罰,罰款金額共計25.5075萬元,違法內容包括未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非法從事危險化學品(汽油、柴油)經營、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2020年度觸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案未按要求演練)、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等。(來源:齊魯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