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濟南市市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山東天和園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

  (一)樣品基本情況

  山東拜爾檢測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NO:BE202101112547)內容顯示:食品名稱:綿白糖(分裝),商標:名泉+拼音+圖形,規格型號:400克/袋,生產日期:2021-04-09,質量等級:一級,被抽樣單位:峽山區王家莊街道新彩綜合超市,標稱生產者:山東天和園食品有限公司,抽樣日期:2021-11-05,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還原糖分項目不符合GB/T 1445-2018《綿白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行政處罰情況

  1。違法事實認定:當事人生產經營與其標簽內容不符的綿白糖(分裝))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

  2。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濟市中)市監綜處罰〔2022〕5號

  3。依據及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一百二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二)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定進行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壹佰玖拾陸元整(196元);2。罰款壹萬玖仟元整(19000元)。上述罰沒款共計壹萬玖仟壹佰玖拾陸元整(19196元)。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整改情況:山東天和園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玉剛立即繳納罰款并改正違法行為,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