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反映自己家人購買了濟南市高新區華皓漢峪小區3期6號樓的新房,2021年年底裝修完畢,未入住。今年大年初六發現主下水管道因建筑材料及塑料袋堵塞,導致其房子馬桶返水,全屋被糞水浸泡,室內裝修被嚴重損壞!物業及開發商不賠償,不處理!

  高新區管委會:

  經與業主及建設、施工、物業單位聯系,最終約定來我單位對此事項進行當面溝通協調。以下是協調情況:首先,業主的訴求是要求建設單位更換房屋并賠償裝修損失。建設單位表示物業對管道疏通時發現管道堵塞系由部分水泥、沙子、裝修材料、生活垃圾導致管道受阻造成,并且交房時也做過通球實驗,提出堵塞可能系由樓上業主后期裝修及生活垃圾堵塞所致,不應該由己方承擔損失;業主則認定堵塞是由管道施工原因造成,管道堵塞是本身的質量問題,不應拿樓上業主裝修堵塞的借口來搪塞。由于雙方各執一詞,且責任我單位無法界定,根據《濟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投訴處理辦法》第十四條:質量投訴處理過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建議其通過仲裁、訴訟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投訴人以經濟賠償作為質量缺陷維修整改的前提條件,或者提出退房、換房要求,經投訴雙方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

  建議來電人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來源:掌上問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