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消息,外媒報道稱,中國銀監會日前印發通知,要求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從嚴控制平臺貸款,平臺貸款余額只降不增,以規避地方融資平臺與“影子銀行”關聯業務風險。
道瓊斯3月28日報道稱,銀監會3月8日下發的這份名為《2013年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中要求,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從嚴控制平臺貸款,平臺貸款余額只降不增,重點壓縮縣及縣以下平臺貸款。
通知還要求,除國家重點在建續建項目外,不得發放新的平臺貸款,不得通過購買平臺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信托產品等方式向平臺公司提供融資。
要求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筑嚴影子銀行關聯業務風險的防火墻,必須確保資金優先用于支持農業和小企業。包括:不得擠占信貸資金購買理財和信托產品、嚴禁省聯社組織轄內機構集中購買或抽調基層資金購買理財和信托產品、村鎮銀行原則上不得購買理財和信托產品。
通知明確要求,從嚴限制信托投資的機構和產品范圍。嚴禁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購買不符合監管要求的信托產品。原則上,農村信用社和主要監管指標不達標的農村商業銀行不得購買信托產品。
并要求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高度關注和經濟周期密切相關的政府融資平臺、房地產以及鋼貿、光伏、紡織等產能過剩行業風險;加強對完全出口依賴型、快速多元擴張型、集團關聯復雜型、多頭擔保舉債型、高財務杠桿型、私募包裝型企業等六類企業的風險核查和評估。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要及時保全資產至退出。
而根據銀監會相關規定,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以下簡稱省(區、市)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都屬于農村中小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