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萬富豪被扣 警方“斂財式執法”?
南都訊 40歲的內蒙古億萬富豪鄭小平給佛山南海商人孫某牽線,聯系購買煤礦。孫某陸續支付5億元后,生意沒做成。但退款并不順利。過去的兩年,鄭小平曾被民警調查,但未批捕。其律師稱,今年5月27日,他又被采取監視居住措施。其律師及部分法律界人士質疑,認為警方的做法有違新刑訴法規定。警方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待深入了解案情后再做答復。
買煤礦不成5億元被挪用
40歲的鄭小平是中國信安國際投資集團董事局主席。案發后,該集團在深圳一家分公司的副總經理羅瑞作為公司方的代理人接受了南都記者的電話采訪。羅瑞介紹,信安公司主營業是煤炭、酒店及地產。2009年3月,通過礦業經理張某,信安公司洽談購買內蒙古準格爾旗蒙祥煤炭有限責任公司。但公司資金面臨壓力,來自佛山南海的商人孫某進入鄭小平的視野。
鄭小平與孫某簽訂了協議,從2009年10月份至2011年3月份,孫某共陸續支付給信安公司5億元人民幣。但種種原因,買賣沒談成。可退款進行得并不順利。這5億元已被鄭小平挪做他用。
據知情人透露,孫某付給鄭小平的5億元中,不少款項來自南海本地的民間借貸,利息也不低。至2011年12月,他等不下去了。
詐騙罪證據不足 富豪被取保候審
2011年12月19日,孫某報案。南海警方赴京,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將鄭小平刑拘。該案究竟應定性為經濟糾紛還是犯罪?負責審查的南海檢察院兩次退回,要求補充偵查。最終因證據不足,鄭小平取保候審。
據鄭小平的代理律師稱,被羈押期間,鄭小平簽訂文書,欠孫某本金、利息及違約金等共計人民幣10億6565萬零920元,用以償還債務。
取保候審的最長期限,一般是一年。如警方未有確鑿的證據,該案將被掛起。鄭、孫二人之間的債務關系將只能通過民事途徑解決。但今年1月,鄭小平被網上追逃,罪名是涉嫌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而經了解,其同案犯竟是自己的手下、礦業經理張某(至今仍未歸案)。
4月21日,南海公安再將鄭小平刑拘。
未被批捕 但被監視居住
5月27日,檢察院對鄭小平再次做出了不批準逮捕決定。然而,據稱,從拘留所一出來,鄭小平就被帶到陌生的民房。南海警方宣布將依法對其監視居住。
信安公司委托的代理律師認為,鄭小平的情況并不符合監視居住的法定條件,并向當地紀檢部門、政法委逐級投訴,但都未獲正式答復。據稱,孫某曾多次到監視居住地拜會鄭小平,股權變現、債權追回等是他們的主要話題。
公安部、最高檢等曾多次下文,要求公檢機關不得插手經濟糾紛。鄭小平家屬認為鄭、孫的經濟糾紛已有切實解決方案,孫作為被害人的權益還可通過其它方式主張,警方不應再介入。但南海警方稱是嚴格依法辦案。
專家說法
兩宗罪都不構成
今年4月28日,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疑難刑事問題研究咨詢專家委員會委員為本案出具了《專家論證法律意見書》。這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具有重大的參考作用。
該意見書認為,就現有材料反映的事實,依照我國刑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明確作出以下結論:
1.鄭小平主觀上沒有利用《股權轉讓協議》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客觀上也沒有實施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合同詐騙行為,不構成合同詐騙罪;
2 。鄭小平沒有偽造蒙祥煤炭公司、萊富礦業公司的印章,而且萊富礦業公司刻制本單位印章的行為也不具有偽造印章的性質,鄭小平的行為不構成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
參與論證的專家包括:樊崇義(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名譽院長)、趙秉志(北京師范大學刑法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院長,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陳興良(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統籌:南都記者 邵銘
采寫:南都記者 邵銘 門君誠
整合:陳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