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片 本報記者 吳金彪 張躍峰
9月25日,本報追蹤報道了聊城文軒中學把為尿毒癥患者閆淑青募捐的25萬余元善款轉捐一事。但文軒中學始終沒有負責人出面。校長衣善顯回應稱,轉捐是家長委員會定的,“此事已結束,我沒什么說的了。”律師表示,家委會無權處分善款,轉捐無效。
校長:轉捐結束,無話可說
9月25日下午,記者先后兩次到聊城文軒中學了解相關情況,雖然亮明身份并作出說明,但未能獲準進入學校,也一直沒有學校負責人出面解釋。此后,記者多次撥打電話,學校負責人也沒有接。
記者獲得了聊城文軒中學校長衣善顯的手機號碼,但他一直未能接聽記者電話。隨后,記者發出要求采訪善款被轉捐的短信,在回復記者的短信中,衣善顯回應:“這事是家長委員會定的。”記者再次詢問時,衣善顯以“此事已結束,我沒什么說的了”回應,并且始終拒絕露面。
聊城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則表示,轉捐是學校的個體行為,因為不屬于“教學工作”,他們不好出面。
家長:當時是為閆家捐款
在文軒中學門口,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學生家長,他們都表示,當時孩子回家說為了幫助閆森一家而進行捐款,所以他們都毫不猶豫地拿出錢來,“畢竟是為了救人,做好事,我們都支持。”
對于家長委員會,多數受訪家長表示從沒有聽說過學校有這個組織,也沒有推選過。“沒聽說過,參加的都是哪些人也不知道。”一位家長告訴記者。
一位家長看了相關報道后向記者表示,學校的做法確實欠妥,他們捐款本來是為了治病救人,現在錢卻放在慈善總會的賬戶上,本應用錢的閆淑青看得著、摸不著。學校應該把錢用在閆淑青的治療上。
而記者了解,對于這筆善款的最終用途,不少捐款做好事的學生家長表示并不清楚,學校也未對他們作出過解釋。
一名初二學生告訴記者,當時聽說捐款救人,同學們都很踴躍,多數都捐了100元,還有人捐了400元。“錢去了哪里,我們也不知道。”這名學生說。
律師:學校轉捐善款無效
“學校家委會無權處分善款。”9月25日,山東科創律師事務所律師展玲表示,無論是選舉產生,還是自愿報名產生,學校這個家委會都不是一個法律性質的組織,無權處分捐款。學校只是捐款行為的組織者,并非所有權人,也無權處分捐款。
展玲認為,家委會是通過選舉或者自薦的形式組成的,是學校和家長之間關于學校教學方法、后勤管理等與全體學生有關事宜的溝通監督組織,其具體職權范圍要看家委會的章程,但絕對沒有針對該捐款的處分權。
展玲向記者表示,根據我國民法的相關規定,贈與合同是諾成性(實踐)合同,也就是說贈與人在做出贈與的意思表示之后合同就已經成立。
具體到本次善款被轉捐事件,學校在對閆森患尿毒癥的姐姐閆淑青的捐款行為中,只是一個組織者。真正的捐贈人是聊城文軒中學全體師生,受捐贈人是閆淑青。師生在完成捐款行為之后,這筆錢在法律上就應當屬于閆森患尿毒癥的姐姐,學校在轉交之前只是一個代為保管的關系,不是款項的所有人。
“除受捐贈人之外的任何人都無權對該款項做處分,所以轉捐是無效的。”展玲說。
“善款不能退也希望專款專用” 閆玉房稱,學校轉捐前知道女兒閆淑青的病需終生服藥
本報濟南9月25日訊(記者 李鋼) “他們該知道,這個病并不是出了院就好了,而是要一直檢查、吃藥。”25日,記者在省千佛山醫院病房里見到了閆淑青一家。父親閆玉房說,“既然這筆錢當時就是說的給孩子治病用,可以先把錢打到一個醫院,專款專用。”
閆玉房并不是很想提起文軒中學將捐款轉捐慈善部門的問題,“我們非常感激好心人的捐助。出現現在這種情況,可能主要是因為雙方之間缺乏充分的溝通。”
閆玉房說,“我們原本覺得,他們應該知道這個病不是說出了院就徹底好了,這個病需要一輩子治療、吃藥。”這讓閆玉房一家一直感到費解。
閆玉房介紹,23日,他們曾到當地慈善部門進行協商。“我們到了,就問我們有沒有拿住院的單子來,可以給報銷。”閆玉房說,“這讓我們很不舒服,這本來是好心人的捐助,現在好像是慈善給的。”
先墊付資金再報銷也加重了一家人的負擔。“單據一般要出院后才有,這就要我們先墊付,再去報銷,而且報銷還有很多程序。”
“既然這筆錢當時就是說的給孩子治病用,即使不能退還,也可以先把錢打到一個醫院,希望專款專用,然后孩子看病就在這里,每次看病檢查拿藥就在里面扣錢,這樣這筆錢也不會被亂花,我們心里踏實了,也省去很多麻煩事。”閆玉房自己琢磨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