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解決對民營經濟支持不夠的問題
(五)落實財政扶持政策。各類轉方式調結構資金的使用安排,一定要面向全社會,一律公平、均衡地面向所有企業,切實解決對民營經濟支持不夠的問題。改革財政資金使用辦法,探索委托基金管理機構或投資公司進行市場化運作的方式,廣泛投資于小微企業。加快推廣政府采購信用擔保業務,為小微民營企業提供投標、履約和融資擔保等服務。支持民營企業的產品和服務進入政府采購目錄。同時,要切實落實好國家出臺的支持小微企業發展、鼓勵創業創新的各項稅收扶持政策。
(六)落實平等用地待遇。鼓勵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支持民營企業盤活存量閑置、低效利用的土地。對利用工業廠房、倉儲用房等存量房地產興辦信息服務、研發設計、創意產業等現代服務業的,允許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暫不改變。鼓勵在各類產業園區投資興建多層標準廠房,引導民營經濟項目按照城市區域功能定位,向開發區和產業集聚區集中。
支持民營企業建立研發機構
(七)增強民營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加大對民營科技型企業和研發人員創新創業的扶持力度,支持民營企業建立研發機構,開展新產品研發和技術攻關。對民營企業實施的重點技改項目,給予同等資金支持。鼓勵各類科研基礎設施向社會開放,為民營企業提供科技服務。加快技術產權交易市場建設,健全技術轉移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引導企業積極開發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技術,通過持續創新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究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激發民營企業創新活力。除特殊情況之外,公辦科技教育機構原則上應支持研發人員攜帶自己的研究項目和成果去創辦企業,由此形成的無形資產權益,建議絕大部分應歸屬于研究團隊,其中不低于一半應歸屬于學術帶頭人,這方面可以試點。政府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解決民辦機構與公辦機構在人員身份、待遇保障、科研平臺、學科支撐、職稱評聘等方面的差距問題,鼓勵事業單位人員向民辦教育、醫療、養老等機構流動。
要引導民營企業在創新發展中主動調整結構。對各種所有制企業實施統一的節能減排標準。鼓勵民營企業制定和實施高于地方和國家的節能減排標準,加快技術改造,兼并淘汰落后產能。
要把民營企業人才工作納入全省人才工作總體規劃,加大對民營企業人才的培養引進力度。把民營企業家培養列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培訓計劃,著力提高經營管理者素質,努力打造一支優秀的民營企業家隊伍。鼓勵民營企業采用股權激勵、期權激勵、技術入股、成果獎勵等多種形式,吸引和用好高層次管理人才、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支持職業技術院校和民營企業對接合作,共建高技能人才“訂單式”培養示范基地。
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八)引導和服務民營企業“走出去”。要積極組織民營企業參加各類外經貿活動,支持其建設出口基地。搭建小微企業國際貿易服務平臺,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引導民營企業參與境外上市、跨境并購、研發合作、境外設廠、對外承包工程。有關部門要加強信息服務,主動做好國家、地區、市場、匯率等風險提示和防范工作。積極組織民營企業應對國際貿易摩擦,保護其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工商聯、商會、協會、貿促會的作用,重點培育、優先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業商會協會,探索一業多會,引入競爭機制。下半年,我省將承辦全國工商聯十一屆三次執委會暨助推山東轉調創投資洽談會,要以此為契機,抓好各項招商活動,積極邀請優秀民營企業到我省投資興業。
(九)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主動為民辦機構服務,抓緊建立起統一的社會養老、醫療保險體系,鼓勵社會力量辦學、辦醫、辦養老機構。要加快推進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并落實地區、行業、企業之間社會保險轉移接續制度,實現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社會保險關系的順暢接續。通過建立完善職業年金、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等措施,確保養老、醫療待遇相差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