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喻雯
本月起到年底,濟南市房管、城管執法、工商、物價四部門將在全市范圍內聯合開展房地產經紀行業專項治理行動,摸清行業機構及從業人員底數,規范行業發展。從明年1月起,未辦理備案手續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將不得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
四部門聯合整治房地產中介行業,主要是查處哪些問題?老百姓日常買房時普遍遇到的問題是否在此次整治范圍?
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不少市民反映,有的中介收費沒有明碼標價,不清楚各種服務費用是如何收取,有的中介提供虛假房源信息,存在低價收進高價賣出的現象,購房者利益嚴重受損……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對此,濟南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稱,根據有關規定,此次將重點查處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或者與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串通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明碼標價,或通過使用相關價格手段,使買賣雙方產生誤解等行為;中介沒有完成合同的約定,或是沒有達到有關要求而收取傭金。
除此之外,濟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除了以上四種行為,按照2011年4月1日起實施的《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也有幾種行為將被查處。
該負責人稱,比如,以隱瞞、欺詐、脅迫、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或者強制交易;泄露或者不當使用委托人的個人信息或者商業秘密,謀取不正當利益;為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侵占、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承購、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等。
對于以上問題,將有怎樣的處罰?對此,該負責人表示,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人員,相關職能部門將加大查處力度,查證屬實的,責令限期改正,記入信用檔案;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對經紀機構依法處以罰款、責令停業整頓,并將有關情況通報稅收、金融等部門,同時對經紀人員依法處以罰款。
發現房產中介違規市民可電話舉報
此次專項治理行動,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住建部和工商總局《關于集中開展房地產中介市場專項治理的通知》的有關要求開展的。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物價局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各縣(市)區房管、城管執法、工商、物價部門還成立了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此次專項治理行動的協調領導與組織實施。
整個專項治理行動,分為經濟機構自查、相關部門全面檢查和總結鞏固提升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各經紀機構要對照《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進行自查整改,并向轄區工作小組辦公室報送《房地產經紀機構(分支機構)及從業人員登記表》以及自查整改結果,未辦理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的機構,要到所在轄區房管部門申請備案。第二階段,相關職能部門通過現場巡查、合同抽查、投訴處理等方式,對房地產經紀行為進行全面檢查,及時調查處理群眾舉報、媒體報道反映的問題,聯合查處疑難案件。
濟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通過開展此次專項治理行動,目的是摸清全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及經紀人員的底數,依法處理房地產經紀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
舉報電話:
市民如發現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有違反政策法規的行為,可以撥打以下舉報電話,向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舉報。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投訴舉報電話:82077114、82077766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投訴舉報電話:16039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訴舉報電話:12315
市物價局投訴舉報電話: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