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休假設想很好,恐怕難實現
為了規范農民工勞動用工管理,我省提出今后將試點推行有固定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帶薪休假。這一政策可行性多大?記者昨日也在第一時間進行了采訪。
據悉,為規范農民工勞動用工管理,我省將強化勞動合同管理,推動小微企業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提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和履約質量。推進勞動定額定員標準化工作,引導勞動密集型行業制定勞動定額標準。大力推動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
帶薪年休假,是指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時間的帶薪年假。雖然勞動法已對帶薪年休假做出了明確規定,但農民工兄弟能真正享受到嗎?目前來看,前景并不樂觀。
首先就是勞動合同問題。我省提出的試點農民工帶薪休假,是以“有固定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為前提,但是,目前很多農民工,尤其是建筑業農民工,在簽訂勞動合同方面并不是很規范。很多農民工都是工頭帶領外出打工,基本不簽訂勞動合同。而且農民工經常農忙時返鄉,他們有時也不愿去和用工單位簽訂固定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就很難計算其連續工作時間,所以帶薪休假也就很難推行。
此外,用工單位是否愿意給農民工放假也不好說。“工地上的活基本上都要趕工期,平時正常的雙休日都沒有,施工進度催得那么緊,老板還會給帶薪休假?這設想很好,恐怕實現很困難,能正常完工發工資就不錯了。”在省城一工地打工的菏澤人小李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