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四月起提高城鄉低保及農村五保供養標準
中國山東網青島頻道 3月31日訊 3月31日,記者從青島市民政局了解到,青島市再次提高全市城鄉低保及農村五保供養標準。自2014年4月1日起,城市低保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農村低保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年34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至此,青島市已連續四年提高城鄉低保標準。
為不斷改善青島市城鄉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條件,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讓困難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青島市委、市政府2014年又將提高困難群眾的保障水平列為市政府市辦實事,再次提高全市城鄉低保及農村五保供養標準。
自2014年4月1日起,城市低保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增長11.1%;農村低保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年34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增長22.8%;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年7200元提高到8760元,分散供養標準由現行的每人每年3600元提高到4380元,都增長21.7%;城鄉低保家庭中殘疾人專項生活補助、城市低保中社會孤老專項生活補助、城鄉獨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養家庭生活補助等分類救助標準也同步進行了調整。
四市城市低保標準及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保稅區、開發區、高新區農村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及分類救助標準參照市標準分別進行了調整,目前已全部出臺提標文件,全市從4月1日起統一執行新的城鄉低保標準。
此次提標,實施時間比去年提前三個月,困難群眾可以更早享受實事帶來的實惠,農村低保標準增長幅度是城市低保標準增長幅度的2倍多,是歷年來增幅最大的一次,城鄉差距由之前的1.9倍縮小至1.7倍,城鄉差距大幅度縮小。
青島市已連續四年提高城鄉低保標準。此次提高城鄉低保標準,是城鄉低保建制以來的城市低保標準第13次、農村低保標準第8次、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第6次提高,新的城鄉低保標準在全省繼續保持最高,并達到計劃單列市城鄉低保標準中等水平。(記者 王雪 通訊員 周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