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 80后男子郭先生和比自己大12歲的趙女士結婚后,因難以忍受對方“大姐大”脾氣,并指對方年齡大生孩子難提出離婚。記者昨日獲悉,朝陽法院駁回了郭先生的離婚訴求。
郭先生稱,在2012年11月份,他和趙女士在一次朋友聚會時認識,談了半年戀愛便登記結婚。在婚后生活中,因雙方性格不合,年齡差異較大,趙女士性格強勢,猜疑心重,常無端辱罵自己,還要求自己必須無條件服從,另外年齡也大,生孩子困難,這也嚴重影響了夫妻感情,所以訴請朝陽法院判決離婚。
趙女士則表示自己不同意離婚,她說,“我很愛他,對他的感情沒有變化,婚姻也沒有走到破裂的邊緣。”
朝陽法院審理后認為,趙女士愿意繼續和郭先生一起生活,郭先生應珍惜夫妻感情,和趙女士多溝通,互讓互諒,相互扶持,故最終判決駁回了郭先生的離婚訴求。
(原標題:丈夫嫌妻年齡大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