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5月6日訊(記者 高曉飛)“這支獵槍放在家里實在太危險了,今天我特意拿來交給你們公安機關保存處理!”5月3日上午,嵐山區嵐山頭街道的王先生來到嵐山公安分局嵐山邊防派出所,主動將父親遺留下來的一枝鋼管獵槍上交給邊防官兵。
近期,嵐山警方積極組織民警、邊防官兵深入農村、社區、單位,廣泛宣傳公安機關收槍治爆工作,特別宣傳對私藏、販賣槍支彈藥及爆炸物品給社會和個人所帶來的危害。通過各種宣傳活動,有效提高轄區群眾對非法槍、爆等危險物品危害性的認識。據了解,王先生主動上交的這枝鋼管獵槍,是其父親逝世后遺留下來的遺物。
王先生介紹,他也不知道父親還有支獵槍藏在家里 ,他是在整理父親遺物時發現的。當時他想起前些日子看了派出所邊防官兵發放的治爆緝槍的宣傳單,知道獵槍的危害,于是就主動到派出所上交了。警方提醒,獵槍、汽槍等都屬于民用槍支,依照槍支管理的相關規定,個人配槍必須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取得公安機關核發的民用槍支持槍證件后才算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