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5月6日訊(記者 彭彥偉 通訊員 徐傳樂) 莒縣棋山鎮(zhèn)一村民莊某采取頂用他人姓名等方式從信用社騙取貸款64萬元,莊某最終在天津抓獲。據(jù)了解,莒縣警方自從今年開展依法清收不良貸款行動以來,共催收不良貸款100余萬元。
2012年2月15日,莒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接莒縣農信聯(lián)社棋山信用社電話報案稱,自2007年4月份以來,莒縣棋山鎮(zhèn)水由村村民莊某采取頂用他人姓名等方式,從棋山信用社騙取貸款70多萬元,現(xiàn)莊某未歸還本金及利息,且已無法聯(lián)系莊某本人,請求大隊立案查處。
接到報案后,經偵大隊立即組織專門人員對此案進行偵查,經過多方調查取證,最終查明自2007年3月份,莊某分九次用同村村民或其親戚的姓名從莒縣農信聯(lián)社棋山信用社辦理貸款64萬元,后因做生意賠本,一直拖欠未還,莊本人也失去聯(lián)系。莒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在取得了充分證據(jù)后,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之規(guī)定以涉嫌騙取貸款罪將其列為網上逃犯,2013年4月15日,莊某在天津市寶坻區(qū)城里的一個飯店內吃飯時,被當?shù)毓矙C關抓獲,欠款正在催收中。
今年莒縣開展依法清收不良貸款行動以來,莒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快速行動,周密布署,制定詳細的行動方案,積極拓展案件線索來源,充實清收力量,與信用社建立了經常性溝通聯(lián)系機制,通過查看不良貸款記錄臺賬等方式,對現(xiàn)實存在的不良貸款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對頂冒名騙取貸款、違法改變貸款用途的行為,逐個詳細登記,構成犯罪的,及時立案,堅決予以打擊;不夠成犯罪的,及時與當事人溝通,通過做思想工作,催促其及時還款。目前,金融辦民警先后到部分鄉(xiāng)鎮(zhèn)農村信用社開展了走訪調查,共催收不良貸款100余萬元,扎實推進全縣依法清收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