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中晨報全媒體記者 劉文思 通訊員 左進偉 翟菲 報道
晨報沂源5月24日訊 斧頭、高仿鋼制狙擊氣步槍、帶有消聲器鋼制高壓氣體仿來福槍……沂源交警在依法檢查一輛涉嫌挪用其他車輛號牌的轎車時,竟在其后備廂發現管制刀具及管制槍械,23日下午,涉事司機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5月22日20:10,沂源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照常在城區京源商廈路口進行夜查夜巡。執勤中發現一輛沿歷山路由北向南行駛、號牌為魯C3G 8 的黑色別克轎車有異常,遂示意其靠邊停車并按規定進行檢查。
檢查中發現,該駕駛人吳某未攜帶車輛行駛證,同時民警發現,該車駕駛座旁儲物隔斷內有一把約50公分長的管制刀具。根據規定,民警依法開具扣車憑證,將管制刀具及車輛暫扣至停車場,并告知違法駕駛人盡快到交警大隊進行處理。
將車輛暫扣至停車場后,民警依法核對該車車輛信息,發現該車號牌與車輛登記信息不符,涉嫌挪用其他車輛號牌。隨后,民警又依法對車輛進行細致檢查,發現該車后備廂放有高仿鋼制狙擊氣步槍一把、斧頭一把、鋁合金棒球棍一根、瞄準鏡一個,在一個漁具包內發現帶有消聲器鋼制高壓氣體仿來福槍一把、狙擊步槍彈夾一個。
發現這一情況,民警立即向中隊及大隊領導逐級匯報,大隊領導指示,立即與縣公安局聯系,將案件移交至刑偵部門進行調查。隨后趕到的刑警大隊技術人員,對車輛進行詳細勘察,對以上物品進行核實、登記、取證,了解駕駛人相關信息后將管制刀具、槍支等證物帶回公安機關備案。
5月23日,自知事情敗露的違法駕駛人吳某,到交警部門處理車輛違法后又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23日下午,吳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