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90后女青年陳某還未到結婚年齡,就“被結婚”成為戴某的“妻子”。幾年來陳某一直被蒙在鼓里,去年才發現自己被卷入一起個人與銀行的借貸官司,最后被判替“夫”還債,法院從她的個人賬戶中劃走了3.8萬元。淮陰區檢察院就此提請淮安市檢察院抗訴,陳某拿回被劃走的3.8萬元。對導演假訴訟案的戴某,昨警方正式介入調查。通訊員 夏傳惠 鄭冰 揚子晚報記者 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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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下來個“欠債丈夫”
單身女孩銀行賬戶被法院劃走3.8萬元“還債”
1990年2月出生的淮陰區女青年陳某過著本分的單身生活,萬沒想到在去年初,自己的銀行賬戶被當地法院莫名其妙地劃走3.8萬余元。
自己沒做什么違法事兒,更沒欠過什么人債務,怎么會被法院平白無故地執行了?大惑不解的陳某趕到執行法院詢問,才知道自己“攤上大事了”。法官拿出一份民事判決書告訴陳某,她是一起銀行借貸糾紛案的被告人,一審判決她與“丈夫”戴某一起履行這份生效判決書,共同為一筆在當地銀行的貸款承擔還債責任。
一頭霧水的陳某當場向法官解釋,自己從未在這家銀行辦過什么貸款,也根本不認識所謂的“丈夫”戴某,更不會與戴某存在婚姻關系,自己是被冤枉的。自己也從未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書。法官出示了陳某與戴某的結婚證明,那是2009年7月29日戴某貸款時向銀行提供的,上有“某村委會”公章和“民政局婚姻登記專用章”。
原來數年前,陳某19周歲還未滿法定結婚年齡時,就已“被結婚”,那個“丈夫”就是欠債的戴某。按判決書,陳某作為妻子,就不得不替一個素不認識的“丈夫”戴某承擔還債義務。
無奈之下的陳某只好向淮陰區檢察院提出申訴,以洗刷自己的不白之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