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砍人原因,雙方各執一詞
在等候手術的同時,記者了解到,羅紅剛夫婦以及涉嫌砍傷天天的胡某均是湖北天門凈潭鄉人,王新嬌與胡某還是遠親。是老鄉,又是親戚,為何會對一個5歲的孩子下如此毒手呢?羅紅剛透露,或許是兩家餐館之間長期“搶生意”,才釀成了今天的悲劇。
羅紅剛說,2008年10月,他在寶善街開了一家“好新鮮”自助快餐店,經營稱菜生意。2010年4月,胡某在不足5米的街對面,也開了一家同樣經營稱菜生意的餐館。從此之后,兩家餐館經常因為“搶生意”發生口角,還曾演變成暴力沖突。羅紅剛告訴記者,9月9日,胡某的哥哥曾帶領一幫人將他的店子砸了,他家餐館損失了3萬多元錢。
截稿前,記者撥通了胡某哥哥的電話,談及妹妹持刀砍人的事,他證實確有此事。但是對于羅紅剛所說的口角、砸店等沖突,他表示,羅紅剛一家隔三差五就會打自己的妹妹,妹妹做出這樣極端的舉動,估計也是忍無可忍了。
涉嫌故意傷害罪
湖北漢武律師事務所余剛律師稱,砍傷孩子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傷害。根據《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天天的監護人可以依據醫院給出的傷情鑒定,向肇事者索要相關的醫治費用及精神損失費用。
孩子無辜,嚴懲涉案人員
湖北省社科院研究院馮桂林教授稱,巨大的社會競爭壓力,是造成此類事件的首要原因。據馮教授透露,目前,隨著社會競爭越來越強,人們的心理壓力也越來越大,長期的無處宣泄,容易造成了煩躁、易怒的情緒。羅、胡兩家相鄰開餐館,之間的競爭可想而知,在成功與失敗面前,極端的心態便暴露出來,而無辜的孩子,也成了這場“人性”悲劇中最大的受害者。
“嚴懲不貸。”馮教授直言,悲劇發生后,會對未成年兒童的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可能影響其一生。對于這種傷害無辜未成年兒童的事件,必須對涉案人員嚴懲,并嚴格追究其法律責任。
針對此類事件,馮教授表示,社會各界以及相關部門應引起高度重視,在加強對監護人教育的同時,也要宣揚寬容、大度的美德,共同打造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