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日18:00左右,興隆莊南部兩座山頭著火,專業滅火隊員與附近群眾數百人經過3小時將山火撲滅。
記者追蹤
8日上午,記者在起火的山腳下看到,山火主要燒毀了雜草和灌木叢,空氣中仍然可以聞到焦糊的味道。“燒了差不多一百多畝吧。”附近一位村民說,中午一點多,他就看到山上冒煙了。
濟南市森林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員介紹,7日的森林火險等級為三級,屬于中等危險。當天晚上出動專業滅火隊員70多名,歷時3個小時將火撲滅。經過初步調查,起火原因可能與“驢友”用火不慎有關,具體過火面積和損失還在進一步核實。
記者了解到,我市從11月1日起進入2013-2014年度森林防火期,至明年5月31日止。根據《森林防火條例》規定,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和距林緣500米范圍內,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因違章用火引發森林火災的,有關部門將嚴肅追究其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實習生王毅 記者朱文明)
編輯點評
因幾個人野外用火不慎,竟“點燃”兩座山頭,數百人3小時才撲滅。后果多嚴重,損失誰承擔?
提醒廣大市民多些公德心,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森林防火期內禁止野外用火,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