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山東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了解到,2013年,省環保廳共查處破壞或干擾自動監控設施、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企業17家,其中2起符合條件的案件移交山東省公安廳處理,2名責任人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這是國內首例企業相關責任人因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受到行政拘留的案件。
17家企業環保數據作假被查,2類作假手段難逃“法眼”
2013年,山東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共查處17家破壞干擾自動監控設施、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企業,其中污水處理廠1家,為沾化縣田華水務有限公司;廢氣企業16家,包括山東光大電力集團熱電廠、中國鋁業山東分公司熱電廠、山東金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山東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污染源監控室副主任石敬華介紹說,通過干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對數據造假的方式主要有2大類,一類是通過修改設備工作參數等軟件手段造假,“比如說實際監測的排放濃度是1000毫克每立方米,在軟件計算時加了個0.1的系數,結果就成了100毫克每立方米,不達標的就變成達標了”。另一類是通過破壞采樣系統等硬件手段造假,“比如在設備采樣管上私接稀釋裝置等”。
石敬華說,這17家企業中,有12家通過修改自動監控設備參數等軟件手段弄虛作假,5家通過破壞采樣系統等硬件手段弄虛作假。
2起案件移交公安機關2人被拘,既罰企業又罰人“動真格”
石敬華介紹說,在被移交至公安機關處理的2起案件中,有1起已經結案。經查,為掩蓋超標排污,逃避監管,該企業環保科長指使灰渣車間主任對自動監測設備采樣系統做了手腳,致使監測設備采集不到排放的真實樣品。
“接到群眾舉報后,環保廳調查組先后四次到現場進行調查,通過比對監測、排查設備關鍵部位等措施,最終查實了安裝在煙道內部非常隱蔽的造假手段。”石敬華說,目前,案件的指使者企業環保科科長和案件的實施者企業車間主任均已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石敬華告訴大眾網記者,山東省環保廳會同省檢察院和省公安廳已出臺文件,在對弄虛作假企業進行通報、頂額罰款、實施掛牌督辦等處罰的基礎上,對多次造假或一次造假且超標3倍以上的環境違法案件即可移交公安部門處理,而且“既處罰企業又處罰人”。
“以前遇到弄虛作假,環保部門只能通過罰款或掛牌督辦對企業進行處罰,但是10萬元罰款對有些企業來說‘無關痛癢’。現在既處罰企業又處罰人,案件移交后對具體的責任人實施行政拘留,大大增強了威懾力,那些想要‘動手腳’的人可要好好掂量一下了。”石敬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