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借審批農機購置補貼斂財
正義網電(通訊員 楊金坤) 利用手中權力,為他人謀取利益,從中收受好處費。經山東省臨清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近日以受賄罪判處劉培杰有期徒刑十年,28.9萬元贓款依法被沒收。
臨清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原副局長劉培杰,分管審批農機購置補貼工作。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他利用職務之便,分三次以借款的名義向該市某農機銷售有限公司經理王某索要現金20.5萬元,與此同時,分兩次收受該市某農機銷售公司經理張某給予的好處費8.4萬元,并為上述公司在爭取購置補貼指標和及時結算補貼款上提供幫助。法院審理后認為,劉培杰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遂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后,劉培杰沒有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