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小伙澡池內洗澡遭電擊身亡
本報3月30日訊(通訊員 李愛偉 記者 張焜) 年輕小伙小崔在無證澡堂內洗澡,不幸因漏電被電擊身亡。30日,記者了解到,法院一審認為澡堂經營者與房東對此都應承擔責任,判決二者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記者從法院了解到,2012年底的一天,小崔和兩位朋友到濰坊一家澡堂內洗澡。三人進入浴池后,小崔泡到水中放松身體,而他的兩位朋友則坐在水池邊泡腳聊天。突然,小崔的兩位朋友感覺到強烈的電擊感,立刻把腳抬出了浴池。
而這時在浴池里的小崔已經被電流擊倒,兩人急忙去拉,卻被電流擊回。當把小崔拉出浴池時,他已經不省人事,被送到醫院后搶救無效不幸身亡。
事發后,警方介入了調查,公安部門出具了法醫學尸體檢驗報告書,說明小崔符合電擊致死。 法院經審理查明,澡堂經營者孫某從2009年2月1日起從兩名房東處承包了澡堂,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也沒有及時對浴池電路進行檢修,致使發生事故造成小崔死亡。法院認為,孫某應對小崔的死亡承擔主要責任。
而兩名房東作為經營澡堂房屋的所有權人,將未辦理合法手續的澡堂出租給孫某經營,也未在合理期限內提示孫某辦理合法手續,因此兩位房東也應該承擔次要責任,遂一審判決兩位房東和孫某共同賠償損失。
據法院工作人員介紹,該案已經進入了二審。希望借此案提醒,市民一定要去有正規經營許可的洗浴場所洗澡,而經營者更應該做到合法安全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