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5月13日訊 (記者李永明 實習生杜林)你的手機收費清單中有“代收信息費”這一項么?可一定要看清楚。2014年4月底,濟南市民付女士剛充過話費的手機再度停機,她從電信營業廳打印賬單時,發現莫名多出一項“代收信息費”,最長的一項賬單顯示收了近3年。隨后,電信公司向她承認,這部分費用屬誤扣,愿意退回付女士440元錢。付女士則認為,如果電信公司不出具詳細賬單,應從電話號碼開通之日算起,一共需要退還給她780元。
2010年1月27日,付女士在濟南一家電信營業廳辦了一張電話卡,資費每月為10元,預交了260元。她稱,此后一直沒辦理其他的套餐或者信息業務。今年4月底,付女士剛充了80元的話費,幾天后發現手機又停機了。帶著疑惑,付女士去電信營業廳打印了近6個月的賬單,賬單上一項“代收信息費”令她摸不著頭腦。
對此,客服是這樣解釋的,這15元的“代收信息費”包括兩項服務:2011年6月至2014年5月“號百貼身秘書”業務,每月5元,35個月扣費180元;2012年4月至2014年5月“單卡雙待”業務,每月10元,26個月扣費260元。
74歲的付女士說,她不會發短信,只用手機接打電話,從未聽說過這兩項業務,更沒有主動開通。“如果我不主動去營業廳查詢,這筆錢會被一直扣下去嗎?還有多少電信用戶和我一樣渾然不覺被莫名扣費?”付女士說,對于多扣的費用,付女士稱5月9日電信公司客服向她承認是該公司的責任,愿意退還付女士440元。但付女士并不滿意這一答復,她想看到明確的證據。
“空口無憑,說是從2011年開始扣費的,怎么能讓人信服呢?我必須看到準確無誤的賬單才能認可賠償,否則就應從業務開通之日算起,按每月15元賠償52個月,共計780元。”付女士說。然而根據電信公司的規定,最多只能打印含當月在內近6個月的賬單。付女士說,電信工作人員堅決不肯提供往年賬單,要么退440元,要么不再負責。付女士說,客服態度堅決,這讓她難以接受。
【小提醒】
勤查話費賬單收費誤差雙倍返還
12日下午,記者聯系了電信公司的客服。對方表示,已接到付女士投訴,但沒有記錄顯示是否是用戶自己登記開通的這兩項業務。再次聯系客服,答復“已經幫您記錄投訴,受理時限48小時,建議您耐心等待”。
山東舜天律師事務所劉丕峰認為,電信公司有義務為消費者提供發生糾紛期間的賬單,“舉證責任在誤扣方,既然存在誤扣行為,電信公司應該為消費者提供開通之日以來的賬單。”劉丕峰說。
記者查詢發現,2012年工信部明確要求全面實行“收費誤差雙倍返還”。
山東國曜律師事務所律師宋增寶說,如果屬于電信公司提供服務期間有過失,審查不嚴導致出現多收費的情況,“出現合同違約行為,電信公司應出具扣費記錄,并依據收費誤差雙倍返還的規定返還用戶多扣費用。”
山東省通信管理局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類似的情況很多人都遇到過,被不明不白扣費”,因此平時應及時查看手機話費賬單,對不清楚的增值業務多留心。
(記者李永明 實習生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