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人士介紹,在濰坊很多交易市場,長期以來會把車主開具發票繳納的費用,解釋為“交易稅”,這也是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被稱之為“稅票”的原因。
車主向有關部門反映后收費下調
日前,山東省有車主向當地稅務部門咨詢二手車交易稅之事,當地稅務部門在答復中稱: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免征增值稅。其他單位納稅人銷售二手小汽車繳納增值稅的稅率根據財稅【2009】第009號文件規定確定。此外,稅務部門答復中也列舉了“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不屬免征增值稅的范圍。
記者了解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濰坊當地的業內人士說,在二手車交易中,絕大多數情況為個人對個人的交易,而且很多車輛符合稅務規定中的免征增值稅條款,因此從2009年至今二手車市場在開具“稅票”時,所稱收取的2%交易稅應不存在。
然而,7月份之前,不少車主在濰坊二手車市場遇到了”怪事“。車主劉先生曾經經歷一幕,他說:“2013年購買的舊車,在北京的成交價是55000元。但一輛2010年的同款車輛,在濰坊過戶前的評估價是60000元,按照2%的比例。按照交易市場的說法,我拿了1200元的“交易稅”。而在北京,收費最高的交易中心收費也不超600元,而在日照等地,只有幾十元。”
從去年開始,當地不斷有二手車交易中的業內人士向有關部門反映此問題。今年7月初,當地二手車交易收費下調為車輛評估價的1.2%。
14日,記者和當地一名車主一起,來到了濰坊的一家二手車交易市常在評估交易服務大廳前,一位自稱長期代辦過戶業務的“黃牛黨”透露,如果車輛買賣雙方都到場,二手車收費將按照1.2%收取,但一旦有一方不到場,還是按照2%收,就算是有對方的委托書也不行。隨后,記者電話咨詢濰坊市內其余幾家二手車交易市場,證實了上述說法。
國家已禁止強制評估服務費卻以評估價為準
記者從濰坊市商務局得到證實,現在個人買賣之間,濰坊市二手車收費以1.2%的比例收取,且目前收取的并非交易稅,而是市場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