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山東省濟南市法制辦組織起草了《濟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并于近日公開征集意見。《條例》擬規定,穿4厘米以上高跟鞋開車和允許12歲以下未成年人坐副駕駛都將被罰款50元;參與維護交通秩序有望抵交通違法記分。
赤腳、穿拖鞋或高跟鞋開車擬罰款50元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有一部分交通事故的發生和駕駛人駕車時所穿的鞋子有一定關系。有研究顯示,拖鞋會將踩剎車的速度放慢(延遲)0.13秒,相當于60公里/小時的速度下,將剎車距離延長了3.5米。而女性穿拖鞋開車比穿高跟鞋更危險,因為穿拖鞋更難剎車。穿拖鞋踩在剎車和油門踏板之間移動需要花0.04秒,比高跟鞋要慢兩倍。
此次濟南市擬出臺的《條例》規定,駕駛人赤腳、穿拖鞋或者跟高4厘米以上鞋子開車罰款50元;此外,明確開車時吸煙、飲食、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動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也處50元罰款。
《條例》還規定,允許未滿12未成年人乘坐機動車前排座椅的,駕駛人將被處以50元的罰款。此外,在車窗粘貼物品遮擋駕駛視線或使用鏡面反光等影響安全駕駛視線的遮陽膜的,將處以1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