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振接受記者采訪。京華時報記者王苡萱攝
□困惑:最大苦惱不知道怎么做自己
□治療:遭電擊起訴診所侵犯人格權
□學界:同性戀已從精神疾病中剔除
□專家:沒有方法有效改變同性取向
不久前,海淀法院開庭審理了我國首起“同性戀扭轉治療”案。同性戀者小振(化名)曾試圖通過治療改變自己的性取向,但讓他沒料到的是,在一家心理診所卻遭遇了電擊治療。小振認為該診所及推廣宣傳該診所的網站侵犯自己的健康權和人格權,他起訴至法院,索賠一萬余元。
同性戀是否需要治療?能否通過治療扭轉性取向?同性戀者的生存環境怎樣,他們又面對哪些困擾?近日,京華時報記者采訪了該案的原告小振,還有心理治療方面的專家。
京華時報記者張淑玲實習記者金t
□心理變化
27歲才接受自己是同性戀
京華時報:你的成長環境是怎樣的?
小振:我家在廣東一個城鎮里,一家5口,父親是公司文員,母親是家庭主婦,我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姐姐,他們都已結婚生子,我家是個普通和比較傳統的家庭。今年我30歲了,先是在廣東工作了幾年,去年來北京一直做商業培訓。
我認為同性戀和家庭背景沒關系。我認識的同性戀中,也分析不出和家庭有關。當然,目前也有科學家或社會學家認為,同性戀和基因、成長環境有關,我倒認為,從沒人問異性戀是怎么來的,對同性戀也不應這樣問。
京華時報:什么時候發現自己“與眾不同”?
小振:直到27歲,我才接受了是同性戀這個事實。在小學6年級時,我就開始偷偷喜歡一個男生了,他很活潑,特別能玩,我們都很喜歡音樂。一直到27歲,我一共喜歡過五六個男生吧。我性格內向,喜歡的男生都是外向的,特別有知識。我只是偷偷喜歡,從沒說出過口。
讀中學時,我還從沒聽說過“同性戀”這個詞,只是心里想和一個特定的男生靠近。我同桌是女生,別人傳我倆如何如何,但我懷疑“這是喜歡嗎”,“為什么我有開心、不開心的事,只想和那個男生分享”。
□情感經歷
人生第一次表白遭拒絕
京華時報:是什么讓你決定“出柜”的?
小振:生活、工作的積累,讓我內心慢慢強大了。特別是2010年11月的一次爬山,我和朋友連爬了48小時100多公里,我先爬到了山頂,勝了,突然間,我覺得自己很強大,覺得沒什么難以面對的,強大到可以“出柜”了。
爬山回來,我打電話告訴他,他是我在找到“對象”前喜歡的一個男生,我對他說我是同性戀。
他很聰明,沒有笑,而是很認真、很正面地跟我說,“給你推薦一部電影吧,《我愛你莫利斯》(一部講述同性戀的電影)!彼钱愋詰,他的反應讓我感覺到很安全,如果他譏笑我,或是罵我,可能我就不敢出柜了。
后來,我常跟我的朋友說,如果有人告訴你,他是同性戀,請你不要指責他,你要讓他感覺是安全的。
與現任男友“相處自由”
京華時報:你怎么認識“對象”的?
小振:去年6月我來北京發展,一方面是想做更有成就的事,一方面也是為了逃避家庭的壓力。
到北京后,我上網搜索在回龍觀租了房子。認識了一個女生,我對她說了我是同性戀,她給我介紹了他。我和現在的男朋友確立關系兩年了。他很陽光,活潑,愛玩,讀過很多書,關心社會,從不抱怨什么,我愛慕他的學識,我們常一同參加公益活動。
我們相處很自由,盡管我倆一個南方人,一個北方人,但周末我們會一起做飯,他做的菜我很愛吃。
中小學時,同學們看我像女孩子,喊我“娘娘腔”什么的,但現在我談戀愛了。我有時想在大街上走路時能牽著我男朋友的手,但還是不敢的,如果那樣做回頭率應該很高。
目前,同性戀面對家庭和社會的壓力,交往空間很小,表達情感困難,有很強的易碎性。異性戀家庭可以結婚,結婚了就不容易離婚,特別是生了小孩,就更不容易離婚了,這利于家庭的鞏固,而同性戀從頭到尾就是他們倆,感情穩定后,沒有穩定的婚姻來維持,也沒有小孩,雖然說兩個人自由,但分開也容易,然而雙方都是付出情感的,付出了就不容易收回來,所以同性戀有更多的感情掙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