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報道,一客戶在廣發銀行東莞分行厚街支行柜臺兩度取出共計8000港元假鈔,并稱該行欲私了。對此,廣發銀行昨日回應稱,由于該支行柜員操作失誤未能辨識變造港元,目前已向客戶道歉并等額賠償,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3月6日新京報)
據了解,當石先生第二次從柜臺拿出4張面額1000元港幣的時候,當時告訴柜臺工作人員這是假鈔,但對方不承認,還反問怎么可能有假。石先生當場報案,銀行工作人員卻稱欲私了,把警察支走了。如果石先生第一次兌換出假幣是銀行的誤操作,那么第二次依然是假幣,這難道是巧合嗎?面對自己的過錯,銀行想到的不是如何從內部查找原因,給客戶一個合理的解釋,而是忙于說服警察和客戶,忙于請客吃飯,請求私了。由此可見,銀行的工作人員對假幣是知情的。
對此事件,廣發銀行銀行道歉并等額賠償客戶,我覺得這不足以平民心。銀行柜臺出假幣,銀行方面稱前臺工作人員業務不熟,操作失誤,致使問題出現,采取道歉、等額賠償的方式來了結此事。做為銀行的工作人員,都可能因為業務不熟而無法辨別貨幣的真假,那么顧客呢?顧客的業務會比銀行工作人員熟悉嗎?他們如何能準確地辨別真假鈔票?銀行一再提醒顧客“當面驗清,出了門概不負責”,試想,如果石先生出了銀行發現兌換的是假鈔,找銀行理論,銀行方面會負責嗎?銀行是不是會以“出了門概不負責”,而把自己的責任推卸得一干二凈?顧客道歉說當時沒看清,或者不知道真假而請求銀行重新辦理業務,銀行會原諒顧客嗎?柜員作為銀行工作人員,是顧客進入銀行面對的第一類人員,負責最前線的工作。他們負責偵察以及停止錯誤的交易以避免銀行有所損失。前臺柜員必須自我復核、自我約束、自我控制。而且要求他們對顧客的態度親切誠懇,為顧客提供銀行服務及有關他們戶口的資訊。而東莞銀行的柜臺人員缺乏最基本的職業道德,自我約束和自我控制能力不足。
銀行要求顧客“當面驗清”,顧客取的錢少還容易驗清,如果顧客一次性取出幾萬、幾十萬的貨幣時,那么還要讓顧客一張張的查驗嗎?筆者認為如果銀行不出假幣,顧客根本不需要查驗,因此根本矛盾還在銀行方面。對于廣發銀行事件,筆者認為這不是工作失誤,而是職業道德缺失,對相關責任人必須嚴懲,給百姓一個滿意的答復。
(文/尤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