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5月28日訊(記者 李榕 通訊員 楊春勇) 近日,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下發通知,要求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約法三章”,嚴格管控機構編制,確保全市行政、事業機構和人員編制5年內只減不增。
“凡是上級有明確法規政策規定的,必須按法規政策規定辦事,不能自行其是,出‘土政策’,自己搞靈活。”德州市編辦相關負責人稱,通知要求,要嚴格控制行政、事業機構和編制總量。除改革要求外,市縣兩級不得自行批準增設機構和提高機構規格;確需新設機構的,嚴格按照“撤一建一”原則辦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編制需求主要通過本機關內部和所屬單位之間調劑解決,嚴禁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切實加強市直事業單位考核,對職能弱化的事業單位實行人員編制扎口管理,適時收回空余編制,集中用于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市直機關不再新設3人以下科室,現有內設機構根據職責變化分期分批進行整合,市直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少于5人的,原則上隨改革整合到職能相近的事業單位。”
“及時發現和糾正機構編制違規行為,對違反機構編制紀律的,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該負責人稱,所有編制使用必須經編委核準,各縣市區和市直部門、單位通過各種途徑新進人員的年度用編數額,要按規定程序報市編委研究,以市編委名義發文執行,年度內一般不再新增人員編制使用額度;具體使用編制時,要嚴格履行核準手續,加強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所有機構編制事項均須報同級編委研究審定,或由編委報同級黨委政府和上級編委審批;未經編委審議,不得直接向黨委政府提報。機關、事業單位向黨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提報的議題中,不得涉及機構編制事項;代黨委、政府起草的文件中,不得就機構編制事項提出具體要求。
5月28日,記者從德州市人社局獲悉,為盡可能地為考生提供報考機會,經研究決定,將報考德州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現場目測時間延長至5月29日下午17:30,目測地點為原德州市公安局辦公樓(德城區東方紅西路315號)。
報考德州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考生,須到指定地點進行目測、資格初審。現場目測時間由5月28日下午17:30延長至5月29日下午17:30。工作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