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6月13日訊(記者 呂璐) 企業開發和應用防治污染的新技術可申請補助資金,單個項目最高補助100萬。今年,青島市首次設立專項資金,用于支持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的開發、示范和應用,即日起企業可以前往市環保局進行申報。
13日記者獲悉,市環保局下發關于開展申報2013年度青島市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開發、示范和應用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今年重點支持揮發性有機廢氣治理、農村污水治理、新型監測儀器的開發、示范和應用。
相關工作人員介紹,今年,青島市首度設立專項資金,用于支持相關企業,目前廣州等城市已設立相關的專項資金。專項資金采取補助和貸款貼息的支持方式,單個項目補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0萬元,采取“先干后補”的方式,待項目完成通過驗收后予以撥付;貸款貼息金額原則上不超過年度實際到位銀行專項貸款額的5個百分點。
申請該專項資金的企事業單位需為本市范圍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污染治理或研發,還需要滿足申報單位對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備技術研究開發或示范應用的基礎和條件,在青島市范圍內研發、示范和應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等條件。最終符合條件的單位向市環保局提報申報材料,市環保局在形式審查的基礎上組織評審,按照輕重緩急、擇優遴選的原則,提出支持項目名單及資金額度,納入專項資金項目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