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5日電 (記者楊伊)近期,一網友給山東省省長留言,質疑為何學校沒有退還免費生學費一事。網友稱,2012年秋國家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學生免學費政策,2010級的同學們很快就要畢業,可2012至2013學年度的學費交給了學校,到現在也沒有退還。對此,棗莊市教育局進行了調查處理,表示目前棗莊市已經基本完成退還學費工作。個別還沒有完成退費的學校,也已經全部做好了退費的前期準備工作,待資金到校后,立即將需退還學生的學費打入學生的資助卡中。
【網民留言】
2012年秋國家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學生免學費政策,2010級的同學們很快就要畢業,可2012至2013學年度的學費交給了學校,到現在也沒有退還,請領導過問一下,我是棗莊的學生。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在人民網反映中職生學費退還問題,棗莊市教育局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按照國家、省、市《關于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意見》,自2012年秋季學期起,對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 (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 (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將中職國家助學金逐步調整為一、二年級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目前,棗莊市已經基本完成退還學費工作。個別還沒有完成退費的學校,也已經全部做好了退費的前期準備工作,待資金到校后,立即將需退還學生的學費打入學生的資助卡中。 接到該辦件后,為了解相關情況,我們與反映人劉*娟進行聯系,但所留電話為外地號碼,且已停機。通過全市中職信息系統查詢,全市各中職學校中沒有叫劉*娟的學生。因此,建議該學生及時與所畢業學校聯系,或與棗莊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以便溝通解決所反映問題。聯系電話:0632—8688396。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監督和支持!
【網民留言】
我是山東昌邑北部沿海一帶,我村北邊,東邊全是開發區,空氣污染嚴重。這幾年癌癥發病率明顯增多,盼望郭省長加大力度整治老百姓的生存環境。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在人民網反映濰坊昌邑市北部空氣污染問題,昌邑市環保局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經查,昌邑北部沿海地區入住企業有一部分為化工企業。空氣異味問題時有發生,其主要原因一是企業生產過程中出現跑、冒、滴、漏等現象致使出現階段性空氣異味;二是企業存放原料及產品有時存在揮發現象;三是受污染治理設施處理工藝及運行水平等限制,廢氣無法保證全天侯100%吸收;四是個別企業可能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工人操作不規范、設施維護不到位等問題,出現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轉,導致廢氣排放產生異常波動,出現空氣異味問題。 昌邑市一直以來都十分重視北部沿海空氣治理,大氣治理更是今年的重點工作。近期為解決異味晝夜異常波動及空氣異味的面源污染,昌邑市環保局于2013年4月17日召開了北部沿海企業空氣異味治理會議,會議強調了廢氣異味治理設施正常運行的重要性,并提出相關要求。針對北部沿海空氣異味問題,采取了相應措施:一是責令企業加強生產管理,杜絕人為因素造成的跑、冒、滴、漏現象發生,解決階段性空氣異味污染突出問題;二是加強廢氣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保證24小時正常運轉,最大效率吸收廢氣污染物;三是繼續加大日間監察力度和夜間巡查力度,嚴格環境執法。 根據目前現狀,下一步昌邑市環保局將空氣異味污染治理做為工作重點,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廢氣治理方案,強化廢氣治理設施運行管理,同時繼續加大園區企業空氣異味治理設施監管力度。 一是繼續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對環境違法行為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杜絕企業環境違法現象發生; 二是抓好建設項目的監管。嚴厲查處未批先建和違反“三同時”建設項目的環境違法行為,對沒有達到環評批復要求建設的企業堅決不予投入試生產,從源頭上遏制污染產生; 三是建立企業在線監控機制。重點排污企業安裝先進的中控系統,對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實施實時監控,保證污染治理設施的24小時正常運轉。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監督和支持!
【網民留言】
在“諸城信息港”有網民在“民聲”欄目投訴皇華:“還我土地山林”的帖子,反應諸城市皇華鎮馬家崖頭、仉林、柳林等村在鳳凰山周圍占用耕地、毀林造墳的問題,當時我還不以為然,昨天休假我騎車到此地轉了一圈,可謂是觸目驚心啊!回家看到中央電視臺綜合欄目“焦點訪談”后極為憤慨。為什么群眾反映的問題在基層就是解決不了?媒體曝光之后隨時就解決了呢?這反映一個什么問題?請省長您也過問一下這些問題吧!否則,真的會亂套了! 一、在我們諸城市皇華鎮利用耕地建房、出租轉讓和買賣土地、林地建房建墳已是屢見不鮮的問題,為什么沒人管? 二、網友投訴的問題沒有夸大事實,在“鳳凰山”周圍的村莊出賣耕地、林地建設豪華墓地、家族墓地等可謂是規模之大、花樣繁多、讓人寒暄啊! 三、出賣土地給其他村居造墳建墓、建別墅。 上述問題已經嚴重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條、第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按照《土地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的規定可能已經觸犯《刑法》。這些違法行為看來只能由您批示解決了。
答復意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在人民網反映諸城市皇華鎮毀林占地無人管問題,請求幫助解決。諸城市皇華鎮政府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經查,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速度不斷加快,城區村集體及個人外遷墓地不斷增多,確實有一部分集體和個人墓地遷入皇華鎮鳳凰山周邊山嶺,但網友反映“毀林占地無人管的問題”不屬實。皇華鎮政府一直致力于墓地的規范化管理,自2011年開始嚴禁私自出售土地用于墓地建設,并對現有墓地進行了排查摸底,對在墓地出售建設過程中違法違紀的四名干部進行了嚴肅處理,從根本上剎住了私賣亂建墓地之風。截至目前,鳳凰山及周邊村莊共有村集體自建自用公益性墓地167.5畝,另有少量城區集體搬遷墓地,所占用均為山嶺地。網帖中反映皇華鎮利用耕地建房、出租轉讓,出賣土地給其他村居建別墅等問題不屬實。 針對您反映的問題,鎮政府組成墓地管理工作組,就規范管理墓地研究制定以下措施: 1、加強宣傳教育。組織鎮文化思想宣傳分管同志,采取各種形式與民政部門共同做好殯葬改革、移風易俗的宣傳教育工作。社區負責在本區域內開展有關殯葬管理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2、狠剎私賣亂建之風。自2011年1月1日開始嚴禁出售土地用于墓地建設,同時,嚴格要求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對本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打擊處理。 2013年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今年以來已制止12處私自新建墓地。 3、強化管理措施。邀請市民政局對部分違規私建私葬墓地進行聯合治理整改,對現有墓地進行整頓,排查摸底登記造冊,實行總量控制,在山林防火季節嚴禁明火祭祀;下步將研究制定墓地管理的長期規劃,按《山東省公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本著節約土地的原則,逐步將歷年來產生的墳墓納入統一管理,通過規劃審批將分散的墳墓集中,規范占地面積和建設標準。 4、加大綠化力度。加大對鳳凰山及周邊山嶺的綠化力度,硬性要求已遷入墓地責任人每口墳栽植10棵綠化樹木,將墳墓遷出的山嶺還林,對部分村民自家耕地中的墳墓繼續做工作推動其向村集體公益性墓地遷移并還耕。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監督和支持!
【網民留言】
尊敬的省長同志: 我們是金鄉縣興隆鄉李草廟村的全體村民代表,現反映一下情況,請領導予以關注。 本村村民應響應政府號召,于2012年3月份進行搬遷,當時政府動員村民搬遷及簽訂協議時均明確表示本村占壓的土地復墾后歸草廟村民所有。現該土地均復墾完畢,本村在利用復墾的土地時興隆鄉政府出面橫加阻攔,并且因此事將本村的書記兼村主任停職,現本村的工作陷于荒廢狀態。 現我們本村全體村民要求政府兌現承諾,將復墾后的土地交與本村集體及全體村民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