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消行政審批的63項事項。

取消行政審批的63項事項。

取消行政審批的63項事項。

取消行政審批的63項事項。

下放的56項行政審批事項。

下放的56項行政審批事項。

下放的56項行政審批事項。

下放的56項行政審批事項。
齊魯網濟南8月12日訊(記者 李淼)12日,齊魯網記者了解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和《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要求,省政府決定,取消行政審批事項63項,下放行政審批事項56項。
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中,包括省發展改革委的企業債券發行審批、省教育廳的舉辦國際教育展覽審批、省文化廳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設立審批等63項。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中,包括省安全廳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審批,下放層級設區市國家安全部門、省水利廳利用大壩壩頂兼做公路審批,下放層次設區市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省環保廳省重點項目防治污染設施運行管理許可,下放層次設區市環保部門等56項。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入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及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積極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堅定不移地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認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抓好監督檢查,既要防止以備案、核準等名義進行變相審批,也要避免出現監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