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新泰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農村職務犯罪,被告人陳序路侵吞、騙取國家低保金66227.4元,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追繳全部贓款。
2013年農歷正月十四,新泰市谷里鎮徐家莊村的徐老漢因無錢治病病故,臨終前,老人囑咐兒子看看低保辦得咋樣了。辦完喪事,徐老漢的兒子徐希偉(化名)來到鎮民政辦查詢父親辦低保的事情。他意外發現,原來一家人早在2008年就被確定為低保戶,并一直享受著低保金,但全家人都不知道。徐希偉到鎮農村信用社一查,低保金賬戶里的錢都被取完,徐希偉隨即向派出所報案。
此案被移送到新泰市檢察院。經過一個多月的偵查和了解,新泰市檢察院將犯罪嫌疑人鎖定為本村支部委員兼文書、報賬員陳序路。
經審查,2008年3月,新泰市谷里鎮徐家莊村召開村民委員會,由時任村文書的陳序路負責本村低保戶的上報工作。根據村兩委的研究,村里有十二戶被確定為低保戶,陳序路本人不符合低保條件,未被確定為低保戶。陳序路收取了上述各戶的戶口本、身份證等證件,稱為他們辦困難補助用。在向鎮民政辦上報低保戶材料時,借工作之便,將自家上報為低保戶。未經村委和村主任同意,在自己的審批表中自行簽署了村主任的名字,又私自到經管站加蓋了村委公章,與其他低保戶的材料一起報到鎮民政部門。審批通過后,鎮民政部門將各低保戶存折交給了陳序路,并讓他交到各低保戶手中。陳序路卻將其中四戶低保戶的存折放在了自己手里,把他們的低保金取出來自己花了。
2008年7月至2013年3月期間,陳序路利用職務之便,截留并侵吞本村四戶低保戶低保金46445.6元,并將自己虛報為低保戶騙取低保金19781.8元。五年時間里,陳序路共侵吞、騙取國家低保金66227.4元。
“這四戶低保戶都很老實,不懂政策,有的還不識字,我思量著只要和他們說上面沒批下來,把低保金存折放在我自己手里,這事就神不知鬼不覺了。”陳序路對檢察官說。
近日,新泰市法院審理了該案,被告人陳序路因侵吞、騙取國家低保金66227.4元,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追繳全部贓款。被告人未提出上訴。(記者侯峰 通訊員 王泓 張娜 單光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