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叢民) 記者日前從山東省環保廳了解到,2013年,該省環保廳共查處破壞或干擾自動監控設施、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企業17家,其中兩起案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兩名責任人被處行政拘留5日。據悉,這是國內首例企業相關責任人因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受到行政拘留的案件。
山東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污染源監控室副主任石敬華介紹說,查處的17家破壞干擾自動監控設施、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企業,一類是通過修改設備工作參數等軟件手段造假,“比如說實際監測的排放濃度是1000毫克每立方米,在軟件計算時加了個0.1的系數,結果就成了100毫克每立方米,不達標的就變成達標了”。另一類是通過破壞采樣系統等硬件手段造假,“比如在設備采樣管上私接稀釋裝置等”。在去年查處的弄虛作假企業中,涉及廢氣的企業有16家,其中僅熱電廠就達11家,污水處理廠1家。
石敬華說,這17家企業中,有12家通過修改自動監控設備參數等軟件的手段弄虛作假,5家通過破壞采樣系統等硬件的手段弄虛作假。
石敬華告訴記者,在被移交至公安機關處理的兩起案件中,有1起已經結案。經查,為掩蓋超標排污,逃避監管,該企業環保科長指使灰渣車間主任對自動監測設備采樣系統做了手腳,致使監測設備采集不到排放的真實樣品。目前,案件的指使者企業環保科科長和案件的實施者企業車間主任均已被處行政拘留5日。
“以前遇到弄虛作假,環保部門只能通過罰款或掛牌督辦對企業進行處罰,但是10萬元罰款對有些企業來說‘無關痛癢’。現在既處罰企業又處罰人,案件移交后對具體的責任人實施行政拘留,大大增強了威懾力,那些想要‘動手腳’的人可要好好掂量一下了。”石敬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