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招安”
第二次出于某種原因被排擠出東莞。
2010年12月中旬的一天,王秀勇被叫到東莞市公安局,警員給他拿來8000元錢,說是民警們給他個人的“捐助”。老王說,這是他到市紀委去反映情況所收到的成效。
買了一張火車票,王秀勇踏上了回山東老家的路途。這僅是他從70年代末離開后,第二次回老家。家里的狀況和東莞的生活不能同日而語。沒有勞動能力的他,只能守在自家屋頂殘缺不全的房子里,每年領著政府3600元“低保”和“五保”救濟過活。一輩子未曾婚娶,他守著年過八十的老娘生活在一個院子里,冬天由于沒錢燒煤,只給老娘的屋子里置辦了爐子,自己在房子里就靠三床被子來度過難熬的冬夜。
2011年5月,王秀勇決定重新出門去生活,但頭腦中第一個冒出來的目的地,仍然是東莞。在這地方住了近20年,說的一嘴還算流利的粵語,他對這個地方有太多感情。所以老王決定,就算是隱姓埋名到一家工廠去打工,也要回東莞。
6月初,他在“精至塑膠制品廠”謀得了一份看門人的工作,平安度過了多半年時間。誰知在2013年3月,平靜再被打破。據他回憶,在一次石排鎮某警務區的“搜查”中,一名陳姓警員找到了王秀勇,對方拿著老王的暫住證,看了看問道:你是那個“掃黃老人”吧?于是打電話匯報說:王秀勇在這兒工作,我們找到他了。
“在這之后,這個廠子的老板娘突然要辭退我,說‘公安的人總來煩我’、‘我實在不敢用你了’,還叫我別啰嗦。”王秀勇說,“我覺得,一定是那段時間我在外面被認出來,有人報給公安局了。”
這次王秀勇徹底死心了。他沒有嘗試去別家找工作,就再度離開了東莞。
“好漢”反思
“我不恨‘小姐’,我恨的是‘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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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央和地方電視臺的報道,此時在山東老家,王秀勇已經是全鄉的名人了。鄉親們有的夸他“膽大”、“沒給好漢之鄉丟人”,也有人為他捏一把汗,說他沒死在那里就不錯了。
此時的王秀勇,卻完全沒有英雄成名、告老還鄉的滿足感。除了憤懣之外,他腦子里開始出現了一些反思的東西。
“有個報紙的記者寫文章,說我‘掃黃’是出于‘阿qiu(Q)欺負尼姑’的心態。”王秀勇說,“我查了字典也沒查著,到現在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一次受邀到北京來參加某電視臺的節目——“性工作者合法化之辯”,回家后他久久思考這個問題。身在東莞近20年,他深知這一行業的復雜和矛盾性。“英雄好漢,沒那么簡單。”他說。
東莞再也回不去了。老王回憶,他當年暗訪發廊時會扮成乞丐,上門去求“小姐”施舍,而小姐們大多數都會慷慨解囊,反而一些外表光鮮的人不肯施舍。時光仿佛一下子又回到了80年代他初到東莞時,他始終記著“小姐”和東莞人的恩德。“我不恨‘小姐’,我恨的是‘保護傘’。”
文并攝/本報記者 薛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