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省紀委公布淄博、萊蕪、德州三市通報的20起違反八項規定典型案件。
淄博通報的6起案件中有幾起引人關注,涉及到公車燃油支出、瀆職、國家工作人員兼職取酬等問題。淄博市高青縣交通局汽修所所長尹士強,燃油費、招待費支出數額較大,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淄博市高青縣畜牧獸醫局原黨組成員、工會主席張波,在負責動物衛生監督所全面工作期間,工作失職,被判處食品監管瀆職罪,免予刑事處罰,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郭乃煥,淄博市總工會正縣級干部(總工會原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席),因兼職取酬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目前,郭乃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檢察機關調查。
萊蕪市通報的12起案件中以公車問題為主。包括,萊蕪市民政局軍休所副所長姜興華、萊蕪市高新區鵬泉街道辦事處吳伯簫學校校長陳擁軍、萊蕪市公路局青萊高速萊蕪管理處萊蕪西收費站職工周冬、萊蕪市現代農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臨時工作人員高帥、萊蕪市萊城區質監局原掛職黨組書記孫式奎、萊蕪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聘任司機李傳輝等人員。上述違反規定的公職人員涉及的問題多為乘坐公車接受私人宴請、用公車接送學生等公車私用問題,大多被給予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嚴重的被調離工作崗位甚至辭退。
德州通報了2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分別為:德州市平原縣職業中專學校校長、黨支部副書記王金東,因為其女兒大辦婚宴,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禮金予以收繳;德州市人民醫院駕駛員郭川元,因私自駕駛單位公車給其孩子購買學習用品,被給予停職離崗學習、承擔車輛使用相關費用和書面檢查處理;市人民醫院主要領導被誡勉談話。(記者 高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