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濟南群租監管遭遇空白
早在2011年2月,為了抑制群租,住建部就頒布并實施了《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其明確規定,“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等規定。如若違反,最高處罰可以達到3萬元。
現實情況是,由于濟南房管部門遲遲沒有劃定人均租住建筑面積的最低標準,《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如何執行,便遭到擱淺。
對于該問題,早在兩年前,濟南市租房市場主管單位相關負責人表示,群租問題已引起相關部門重視。與此同時,該部門要求,群租現象的監管不能單靠一個部門,需要公安、建委、規劃等多個部門齊抓共管。
相比于濟南,目前北京市出臺《關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要求不得按床位等方式變相分割出租。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個房間居住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上海同樣出臺《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強調不得分割搭建出租或按床位出租,規定最低人均承租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
4個相關部門都說難管
既然存在擾民、消防隱患等問題,群租房能隨便就經營嗎?記者采訪了相關部門,發現目前濟南的群租房管理起來難度很大。
工商部門
山大路工商所工作人員介紹,想開旅館,首先要配備特行證、消防證和衛生許可證,這3個證件的都是前置手續,都辦完了才能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才叫合法經營。如果不辦證就開業,前置的3個部門就會先給予處罰,甚至取締。但目前的群租房,都沒有辦理營業執照,沒法監管。
公安部門
對于東環花園群租房、隔斷房泛濫的情況,山大路派出所工作人員解釋,隔斷房性質的旅館需要到轄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辦理特行證。對于出租私房性質的群租,只需要到公安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和暫住登記就可以了。目前國家法律有漏洞,還沒有針對私房出租的法律規定。
該工作人員介紹,東環花園的隔斷房性質的旅館,基本上都有特行證,但都是以前辦理的,現在小區住戶想再開旅館是辦理不下來了。“有證的旅館雖然雜亂吵鬧,但有手續就無法取締。”如果對外出租的私房有噪音,民警稱可以隨時前往予以處理。
消防部門
對于旅館行業,歷城消防大隊工作人員介紹,在消防部門需要辦理《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但100平方米的房屋面積,又隔斷成八九個小房間,在消防部門肯定是辦不下證的。
他介紹,從2013年開始,濟南市消防大隊規定,營業面積不足300平方米的想開旅館,不予審批。即便是達到300平方米的面積,隔斷成四五平方米一間的隔斷房,也無法通過消防部門的審批。
與此同時,消防人員介紹,小區住戶的居住用房本來就不允許開設旅館。“東環花園通過隔斷改建的家庭旅館基本上都沒有消防手續,但消防部門沒有查處依據。”他介紹,唯獨公安部門有權查處,甚至可以拘留無證經營旅館的人員,但不知道什么原因,東環花園的家庭旅館基本上都有公安部門審批的特行證。
衛生部門
相對于消防、公安等部門,衛生部門辦理針對旅館行業的證件時,則沒有針對面積、群租或隔斷等方面的限制。
“現在衛生檢測報告和衛生許可證都是免費辦理。”濟南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一工作人員介紹,只要旅館符合《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兩個規定,就可以辦證。“衛生部門只負責衛生環節,不管是否有噪音,消防是否安全,只要衛生合格,就可以發證。衛生許可證沒有前置手續。”工作人員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