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記者從濟南市紀委監察局網站獲悉,紀委近日對2起公車私用問題進行了通報曝光。
其中,2014年7月13日,天橋區人大城建處處長劉兆成私自駕駛公務用車(魯A40005)前往南部山區,當晚又由其孩子駕駛公車載其看望親戚,系公車私用行為,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劉兆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由本人承擔公車私用產生的全部費用。
2014年6月2日,天橋區文化館工作人員張明私自駕駛公務用車(魯AP6018)接其家人到醫院就醫,系公車私用行為,區文化局研究決定,給予張明行政警告處分,并由本人承擔公車私用產生的全部費用。
通報還要求,天橋區全區各部門、單位要汲取教訓、引以為戒,深刻認識糾正“四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認真落實主體責任,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折不扣地執行中央和省、市、區委有關規定,確保此類問題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