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責任擔當。省委明確要求,黨委不向紀委推卸責任,主要負責人不向班子其他成員推卸責任,上級部門不向下級部門推卸責任。結合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省委主要負責同志與17市市委書記和部分省直部門主要負責人逐一談話,明確指出黨委(黨組)書記是本地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抓不好就是不稱職,有案不查是瀆職。省紀委負責同志分別約談市委書記、市長,約談省紀委委員、市紀委書記和省直派駐紀檢組長,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二是樹立鮮明工作導向。堅決改變以往過度重GDP、重業務的考核導向,制定印發了《關于改進完善17市科學發展綜合考核工作的意見》及《實施細則》等體現工作指導轉變的新考核辦法,大幅度增加黨的建設分值權重,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黨委工作全局,擺上重要位置。強調要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堅決實行“一案雙查”和針對問題的倒查,依紀依法嚴肅問責追究。三是支持紀委提升辦案能力。將深化“三轉”要求落實到具體辦案工作中,重點盯住權力機關、領導干部、重點領域、關鍵崗位等,加大自辦案件力度。8月上旬,舉辦了全省紀檢監察系統疑難案例研討班和案件檢查業務培訓班,切實增強紀檢監察干部處理疑難復雜案件的能力。四是強化制度建設。針對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領導小組分工從9個方面制定完善15項制度,促進黨風廉政建設規范化、制度化。目前,已出臺《關于市、縣黨政主要領導干部依法履行經濟責任的意見(試行)》等11項制度,其余4項正在積極推進。在此帶動下,相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措施,有力推動了制度建設。
3.關于開展警示教育、抓早抓小不夠,對苗頭性問題介入不及時問題
一是認真開展警示教育。省委召開第95次常委會議,專題剖析黃勝案件。近3年來現任或曾任領導班子成員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18個地方和單位黨委(黨組)召開專題會議,分別深入剖析反思14起省管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件。編印《來自鐵窗內的懺悔》警示教育讀本,印制13萬冊,全省副處級以上干部人手一冊。拍攝了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劉貞堅案警示教育片,制作了5380盤,發全省縣級以上黨委(黨組)。全省8家重點新聞網站、13個市開通廉政頻道、推出警示教育展。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警示教育的意見》,健全完善警示教育長效機制。二是及時對一些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辦理結果進行通報。在全省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大會上,通報了2012年以來未通報過的一批省管干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在黨內一定范圍通報了省農業廳原副廳長單增德,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劉貞堅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加大審判公開力度,7月份以來全省法院共直播案件庭審65起,公布各類裁判文書37887篇。積極推進檢務公開,巡視整改以來發布了青島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原主任李振江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等12條案件信息。制定印發了《案件查辦情況通報辦法》。三是著眼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問題及時介入。對在監督檢查和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存在一般性問題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7至8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函詢119人、誡勉談話381人。四是著力解決不團結、不適應,運轉不協調、整體功能不強等突出問題。全省各級黨委對所管理的班子普遍進行分析排查,對存在上述問題的班子,及時提出了調整意見。
4.關于對腐敗案件查處力度不夠,少數案件處理偏輕問題
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一是全面梳理2012年以來立查腐敗案件處理情況,對少數案件處理偏輕的情況進行總結反思,加大有關案件涉案人員處理力度。菏澤市對劉貞堅案沒有處理的23名行賄人員給予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萊蕪市對單增德案沒有處理的6名涉案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二是加大查辦案件力度。4月份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6640件,同比增長15.1%,涉及廳級干部19件,縣處級干部218件,處分6094人,移送司法機關340人;省紀委立案18件,同比增長50%,其中涉及廳級干部14件,移送司法機關4人。全省檢察機關4月份以來立查副處級以上干部80人。巡視和整改期間,省紀委嚴肅查處了日照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萬同,省人大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呂在模,菏澤市副市長劉國生,臨沂大學原副校長李富山等省管干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在全省形成了有力震懾。三是認真辦理中央巡視組移交的信訪舉報件。中央巡視組先后分四批向省紀委移交信訪件285件,目前已辦結66件,正在辦理219件。對中央巡視組轉交省紀委處理的其他信訪舉報件,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已辦結3940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97人,移送司法機關169人,組織處理132人。對中央巡視組轉交我省的16312件信訪事項,目前辦結率達到100%,結服率達到51.6%。四是推進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制定下發了《查辦腐敗案件體制機制改革試點方案》,選擇2個市、2個省直單位進行試點,加強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查辦案件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加大懲治腐敗力度。
5.關于對省管正職領導干部監督不到位問題
一是加強對省管正職領導干部的離任審計。經核實,中央巡視組指出需要離任審計的273人,已審計77人,加上全省篩查出2011年4月份以來應審未審的離任省管干部26人,尚需審計222人。8月上旬開始,從全省抽調了近600名審計人員進行集中培訓,8月16日進點開展工作,第一批審計60人(次),2個月內完成,對其余162人的審計,確保在2015年8月底前完成。制定了《山東省省本級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分類管理暫行辦法》等3項制度,努力推進對省管正職領導干部監督管理的常態化和規范化。二是深入開展廉政談話工作。省紀委常委與50名廳局級黨政正職進行了談話,對談話對象逐一開展回訪,督促落實談話要求,整改存在的問題。談話對象所在單位都研究制定了相關整改措施。三是對有反映問題的省管正職領導干部,及時進行函詢和誡勉談話,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加大對反映省管正職領導干部問題的核查處理,今年以來全省共查處涉及廳級“一把手”案件16件,同比上升77.8%。
6.關于領導干部及其親屬插手工程招標、土地轉讓問題突出
一是集中查處工程招標和土地轉讓領域違紀違法案件。4月份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重大項目運作不規范、領導干部及其親屬插手工程招標、土地轉讓的案件37件,涉及領導干部50人,處理領導干部36人;全省檢察機關共立查案件175件、203人。嚴肅查處了煙臺市政府原副市長王國群、青島市嶗山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原局長時健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征地拆遷、工程承攬等方面利益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二是強化源頭防控。全省17市已建立了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正在組建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集中到平臺實行陽光操作。在國土資源領域,對現有44項(包含75個子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41個子項,精簡比例為54.7%。積極推進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研究制定了《關于全面推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的通知》。對省國土資源廳審批發證的探礦權實行市場化管理,以招拍掛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出讓。開展了對全省13個市違法違規用地專項整治行動,對36件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違規用地信訪案件進行了現場督辦。在工程建設領域,制定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的意見》等制度,完成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庫整合工作。自今年8月份開始,計劃用2年時間,對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7.關于“一把手”違紀違法案件呈上升趨勢問題
深化縣級黨政班子成員向同級紀委全委會述廉試點工作,對德州、臨沂等4個試點市6個述廉方案和20份述廉報告進行抽查,反饋意見建議18條。目前70名縣(市、區)委書記撰寫了述廉報告。積極開展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向市紀委全委會述廉試點工作,目前淄博、菏澤2個試點市正組織部分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撰寫述廉報告。深化拓展“雙向約談”制度,與干部廣泛談心談話,全面了解思想工作情況,7至8月共談話23951人次。加強對選人用人工作的監督,研究制定了相關制度辦法,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總結教育實踐活動專題民主生活會經驗,制定健全黨內組織生活的措施辦法,研究2014年度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相關工作。加強對反映“一把手”問題的核查處理,1至8月,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辦“一把手”案件361件,其中縣處級以上“一把手”133件。
8.關于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資金密集、權力集中領域問題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