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淄博女子就“干部身份”提出省級復核 市級復查意見被撤
人民網濟南10月12日電 (劉振男)7月23日,北京青年報刊登了名為《我的“干部”身份哪去了?》的新聞,被各網站轉發后引發網民關注。隨后,報道中所指的山東淄博當事女子張敏因不服當地相關的答復意見,遂向山東省人民政府提起復核申請。記者了解到,山東省人民政府信訪部門經調查,于今年8月26日,決定撤銷淄博市人民政府2014年6月20日作出的復查意見,退回該機關重新處理,并要求其于30日內重新作出復查意見。9月26日,淄博市人民政府信訪事項復查復核辦公室也決定撤銷該市人社局、市編辦、市委組織部、團市委四部門之前做出的答復意見,要求各部門30日之內重新作出答復。
女子多次反映自己“干部身份”丟失 對5份官方答復均不服
據張敏本人稱,她在1996年中專畢業后,拿著“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統一分配工作報到證”到淄博市青少年宮報到。在工作了16年后,張敏才得知,自己并不是有事業編制的“干部”,并被告知曾同淄博市青少年宮下屬的“淄博市青少年宮科技咨詢服務社”簽訂過一份長達十年的“勞動合同”。而張敏在當地工商部門了解情況時,發現這個所謂的“服務社”并無任何注冊登記信息,并且自己從未與該“服務社”簽訂過任何勞動合同。深感被欺騙的張敏隨即向當地有關部門提起申訴,要求恢復自己“事業編制”的“干部”身份,并認定十年 “勞動合同”無效。
自2013年3月25日之后的一年多時間里,張敏表示得到了5份官方答復,答復對張敏檔案中“報到證”(復印件)的真實性沒有異議,但拒絕了張敏恢復事業編制“干部”身份的要求。理由是相關部門在報到證上蓋章只是履行正常程序,與編制無關,即張敏所持有的報到證僅能證明她去單位報到,不等于具備“事業編制”,不能證明就是“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
然而,“報到證”并不等于“事業編制”的說法,官方答復并沒有給出相關文件或依據。今年7月,不服當地答復的張敏向山東省人民政府提出復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