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流失”之爭
四處籌借,金振華花250萬元買來的這筆虛爛賬,曾遭到個別熟人的譏諷,但他樂觀地認為,有487萬元放在法院,板上釘釘?shù)氖拢^對賠不了。
可幾個回合下來,金振華的心涼了半截。日照市距沂水縣100多公里,他粗略計算了一下,已經往返30多次,也許還會無限期地跑下去。
金振華告訴記者,院方的說法是,該筆款項扣繳了案件的執(zhí)行實支費,已經上繳縣財政。但其要求院方出示相關法律規(guī)定和收、繳款票據(jù)時,卻遭到拒絕。而后院方又說沂水工行在轉讓債權于長城公司時未通知法院,已經抵扣了沂水工行歷年所欠訴訟費和執(zhí)行費,可依然拿不出依據(jù)和票據(jù)。
“2014年4月,時任沂水縣法院院長林濤因中秋節(jié)公款送禮被免職,新院長上任后我再也進不去法院大門了。”金振華說,借款和利息壓得他喘不過氣來,幾近崩潰。
10月27日上午,記者到沂水縣法院采訪,研究室主任龐國防和紀檢室一位白姓工作人員接待了記者。
沂水縣法院認可扣留了487.8萬元的事實,兩人稱時間太長,院長已換了三任,大概是以破產費用、訴訟費用等名義收繳的,有一部分開了單據(jù),其中426萬元上繳了地方財政。具體細節(jié)他們也不清楚,有關部門正在查。
金振華討債碰壁后,曾向多家媒體和多個部門舉報,幾個月前又反映到中紀委巡視組。為此,沂水縣法院也書面報告省檢察院與相關部門,反映長城公司濟南辦低價轉讓國有資產,涉嫌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并說在事情查清楚之前,暫時不能將款退還給金振華。
此前,關于國有資產被低價轉讓的話題,長城公司濟南辦經辦人趙偉這樣表示,沂水法院多年不還,事實上已經造成了487萬元的國有資產流失。“我們拍賣了250萬元,恰恰減少了國有資產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