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山東網青島頻道5月22日訊 近日,有市民向中國山東網青島頻道熱線反映,5月18日起進行“認籌”的青島即墨香榭麗舍樓盤實際并未獲得房屋預售許可證,市民質疑其認籌活動屬違規操作。5月21日記者從香榭麗舍樓盤售樓處了解到,目前該樓盤已有百余套房源接受了認籌。即墨市房產管理處辦公室產權登記科工作人員證實,該樓盤尚未辦理預售許可證,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發商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銷售。
香榭麗舍認籌百余套房 售樓員坦言未獲預售許可
近日,陸續有市民向中國山東網青島頻道反映,位于青島即墨市文化路與嵩山二路交匯處附近的香榭麗舍樓盤在尚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展認籌活動。5月17日記者撥打了售樓熱線,售樓處工作人員邵女士坦言,房屋“認籌”活動于5月18日正式開始,但目前開發商尚未取得預售許可,“預售許可證要等六月底開盤時才能拿到。”
5月21日,記者再次聯系到香榭麗舍樓盤售樓處。售樓顧問王先生表示,四天來已有百余套房源接受了認籌,“認籌時客戶需繳納一萬元認籌金,開盤后客戶即按照繳納認籌金的順序選房”。王先生稱,目前認籌活動仍在進行中,“現在過來已經排到一百多號了”。
未獲預售許可證不得銷售 即墨房管處將查處
即墨市房產管理處辦公室產權登記科工作人員證實,由即墨小商品城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香榭麗舍樓盤目前尚未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市場管理科工作人員劉先生表示,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開發商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銷售。“如果有樓盤進行違規銷售,我們會通知開發商立即停止這類行為,并在售樓處張貼公告。”
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房管處已將此問題進行登記,近期會對香榭麗舍樓盤的認籌銷售活動進行查處。
房屋認籌金性質大不同 律師提醒看清合同內容
采訪中,香榭麗舍樓盤多位售樓顧問表示,若客戶在開盤后不愿購房,開發商可以為其全額退還一萬元認籌金。
山東崇杰律師事務所孫世強律師特別提醒,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商品房認籌金的退還條件,房屋買賣雙方的責任等作出了相關規定。孫律師建議,市民在繳納認籌金前應確定認籌合同性質,看清合同內容中規定的認籌金性質為“定金”還是“訂金”等。(鄭貽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