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日照市各出租車公司的代表組織召開會議,決定對“滴滴專車”進行抵制,并通過了行動方案。當天14時,各出租車公司組織駕駛員按照車牌尾數的單雙號分別在日照市某汽車4S店和某酒店匯合后,兩路人馬通過拉掛橫幅、封堵道路等方式,致使日照市多條路段交通癱瘓達4個小時。被告人王某帶領一部分出租車駕駛員到“滴滴專車”辦公場所進行打砸,并對“滴滴專車”職員王某某進行輪番毆打,造成財物損失價值共計1.2萬余元,王某某多處肋骨骨折,構成輕傷。

  該案發生后,在社會上引發強烈反響,面對社會新生事物和靠雙手自食其力的普通老百姓,如何權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