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圍經營 簽證業務
不少旅行社對外宣稱自己可以辦理眾多業務,但實際上是否合法,還有待進一步細查。我國對出境旅游業務及赴臺旅游業務都采取特許經營的方式,因此是否具有經營資格,游客在報團之前要看清楚。
案例
2012年6月27日,旅游執法人員檢查位于珠海市拱北昌盛路20號福海酒店底層A3號商鋪的珠海某旅行社營業部時發現,該營業部正在營業中,場所經營面積約15平方米,內設有電腦3臺、消費用的POS機等營業設施,臺面上有一白色塑料袋內裝有顏某等11人的護照,護照收證記錄19頁,三聯收據5本,收款收據內頁56張。執法人員在檢查現場發現的11本護照是其營業部為客人代辦代簽的緬甸護照。經查發現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核準,超范圍經營簽證業務,涉嫌違反了《旅行社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對此,執法人員將現場情況進行拍照,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發出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發出了《證據先行登記保存通知書》,將相關證據材料先行登記保存,并制作了現場檢查筆錄和在場所當事人詢問筆錄。《旅行社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未取得出境旅游業務經營許可,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不足10萬元或者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點評:旅行社未取得出境旅游業務經營許可,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據珠海市質監所有關人員透露,案發后,執法人員已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在調查詢問中,當事人能夠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做好調查取證工作,主動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處罰:責令其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3301元整,并處人民幣10萬元整罰款。
在線旅游欺詐
在線旅游發生的網絡欺詐問題越來越頻現,消費者在提高警惕的同時,有關監管部門對于網絡旅游的監管還有進一步強化。
案例
數月前,酷訊網代理商“京東機票網”私自退票并攜款潛逃事件引發社會強烈關注。據了解,該事件涉及受害人200余人,涉案金額逾30萬元。受害者之一的儲小姐表示,自己此前也時常通過酷訊網查看購票信息,并且在機票代理商網上訂票均順利完成。但從未在京東機票網上訂過票,出于對京東商城的信任,她選擇進入該網站一試。訂票過程很順利,支付成功后她拿到票號,接著還進行了驗票,確認這張票是真的。
然而當儲小姐10月6日來到西寧機場時準備過安檢時,卻被告知這張票已作廢。當下她立刻分別撥打了京東機票網和酷訊網的客服電話,客服人員均稱是系統出了問題,并建議儲小姐補購另一張票,并承諾等到10月8日工作日退還票價。當時同班機只剩下頭等艙的位子,儲小姐不得不購買一張價值約4200元的頭等艙票。然而當10月8日,儲小姐再次撥打對方客服電話時,卻一直無法接通。后來她才得知原來代理商“京東機票網”當用戶完成預訂、支付、代理商發票等環節后,未經購票者同意,私下向航空公司提前退票。該事件中部分受害者隨后成立訴訟小組,正在請律師,準備提起訴訟,狀告酷訊旅游網。
點評:網絡旅游的欺詐行為并不少見,“京東機票網”事件中,代理商跑路,最直接傷及消費者的利益。我們很難預知是否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但政府部門對網絡旅游機構的監管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出了機票沒座位
航空公司的欺詐一般常表現為出了機票但沒有座位,大飛機改小飛機等狀況。消費者在購買時,要保留憑證,以便維權。
案例
有機票,沒座位,昆明市民李先生就碰見過這種事。昆明市民李先生向媒體反映,他購買了深圳航空公司2012年4月2日上午9時25分從昆明飛往長沙的機票,沒想到了機場之后得知,飛機上居然沒有自己的座位了。航空公司表示,事發突然,因為臨時調動飛機,本來119座的飛機被調換成113座的飛機,導致部分旅客無法登機。同時,航空公司允諾,會盡量安排他們搭乘最早的航班飛往長沙,但具體時間沒辦法保證。李先生對此表示質疑,他認為是航空公司超售機票所致。律師表示,超售行為不僅損害了乘客作為消費者該享有的選擇權和知情權,也違反了《合同法》的誠信原則,實際上已經構成欺詐行為,建議消費者通過消費者協會、航空公司主管部門和訴諸法律,多渠道維護自身利益。
點評:遇到航空公司欺詐的問題,也可以找旅游監管部門投訴,有助于促進該事件的調查處理,進一步調查真相。如果是航空公司的超售行為,應當訴諸法律,維護自身權益。
電子門票失效
電子門票、二維碼等這些“指尖上的旅游”看上去很美,卻并不見得十分可靠。去年就有不少電子門票失效,二維碼已被使用過的案例。
案例
買好了票卻不能入場,譚小姐說自己戲沒看成還賠了1450元。廣州市民譚小姐稱自己在機場路某旅行社營業廳訂了次日晚長隆馬戲團共7張門票,已交付1450元。第二天晚7點40分,她和家人一起來到長隆馬戲團門口,卻被告知要該旅行社發送的門票短信(即電子門票)方可入內,但譚小姐稱自己并未收到旅行社所發的任何短信,情急之下立刻致電即該旅行社24小時客服電話,但客服人員稱并未查詢到她的訂票記錄,讓她打機場路營業廳的電話。但電話一直未能接通,譚小姐一家人只能敗興而歸。
譚小姐事發第二日再次致電機場路旅行社營業廳,告知此事并希望能得到處理,但該營業廳稱門票過期作廢,譚小姐直呼,自己的1450元“泡水”了。“他們根本沒有告訴我要憑短信才能入內。我以為拿這張單就可以進去了。”
該旅行社方面稱系統顯示致電給譚小姐的門票短信已發送成功,有可能是譚小姐本人手機故障,因此出現短信屏蔽的現象。至于為何電話中未能出現譚小姐訂票記錄的原因,旅行社方面稱,譚小姐電話打到了出團通知的系統,而非省內游訂票系統,固然查不到記錄。該旅行社表示,之所以當晚機場路營業廳電話未能接通,是因為該營業廳已關門,一般情況營業廳下班時間為晚上9點,但由于該營業廳人流較少,提前于晚上8點鐘關門。
譚小姐方面表示,她并未得到任何賠償。她表示,自己也沒有精力打官司,只能認栽,只怪自己大意,沒有及時查看是否收到短信。
點評:有些時候是游客大意,未保留足夠的憑證和證據,造成在維權時有難度。因此,在購買電子門票、二維碼等門票時,也要保留憑證,以便在遭遇失效時,可以有效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