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駕駛人學交通安全法可以抵違法記分了
11月1日上午,記者從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組織召開的“學法積分交通違法處理系統上線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淄博交警“學法積分交通違法處理系統”11月1日正式上線使用了。駕駛人可以通過在線答題獲得積分,在處理電子監控交通違法時折抵記分。
“學法積分交通違法處理系統”使用前提是機動車所有人與駕駛證持有人相同。機動車所有人非本人、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機動車所有人無駕駛證情況目前無法使用系統服務。
具體適用范圍:
1、駕駛人名下的本市非營運小型客車。
2、同時具有駕駛證核發地為淄博的C類機動車駕駛證。
3、電子監控違法行為發生地為淄博。
4、可處理應記記分值為6分(含)以下、罰款額為200元(含)以下的電子監控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需要注意的是,駕駛證處于扣留、暫扣、注銷、吊銷等狀態,或者當前記分周期記分已達12分(含)以上的,是不能申請在線學習考試的。如果駕駛人辦理駕駛證時預留的電話號碼有變化,可以先到車管部門變更聯系方式。

1、網上注冊:駕駛人可以選擇通過關注“淄博交警”微信公眾號、“淄博車管”微信公眾號、下載“智行淄博”手機APP、淄博市公安局“網上公安局”網站、“淄博公安交警網”網站、五種方式登錄“學法積分交通違法處理系統”。首先要申請注冊,通過預留在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的駕駛人手機號碼認證個人信息。短信碼驗證成功,即注冊個人用戶成功。
2、在線答題獲得積分:駕駛人通過學習相應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后,系統隨機彈出一組考試題,每組試題10道,答對9道以上為達標,獲得積分3分,考試不合格的可重復考試。在線學習考試積分可以累積,積分周期自駕駛證的初領日期開始,為期12個月,積分周期末自動清零。
3、處理違法折抵記分:積分可以折抵應記分分值為6分(含)以下的電子監控交通違法行為,同時也可以處理不記分的電子監控違法和警告類處罰(即罰款額度和記分均為0的交通違法)。
4、罰款繳納。系統設有交通違法繳費功能,可以實現從處理到繳費的完整過程。另外,可以作為單獨的繳費功能,繳納山東省(青島除外)的其他交通違法罰單。繳費后可以通過“違法繳費查詢”功能進行進程查詢。

淄博公安交警希望通過“學法積分交通違法處理系統”,進一步提高交通參與者遵章守法、文明行車意識,形成弘揚交通文明、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風尚,共創文明、安全、有序、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系統上線初期可能會出現運行不穩定情況,如遇有問題可撥打淄博公安交警告知服務平臺電話812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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