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治宣傳條例今起實施 桓臺50家單位開展普法宣傳


桓臺縣副縣長張京義(左一),桓臺縣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王世亮在現(xiàn)場交流(右一)

中國山東網(wǎng)淄博12月1日訊 (記者 寇亞群 王媛 通訊員 王麗麗) 《山東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下文簡稱《條例》)于今日起正式施行,為做好《條例》的宣傳工作,今天上午,桓臺縣普法辦在桓臺縣法治文化公園組織全縣50余家執(zhí)法單位開展了“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 維護憲法權威”為主題的“12.4”國家憲法日活動。
在活動現(xiàn)場,各執(zhí)法單位紛紛設立專門的普法宣傳展板,向過往市民發(fā)放法制教育手冊或傳單,積極為市民釋疑解惑,現(xiàn)場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切實貫徹落實了“誰執(zhí)法誰普法”責任制,為市民奉獻了一場普法盛宴。


“ 現(xiàn)在學習法律知識方便多了,公園里不僅有各種法治文化展板,還時不時有部門過來開展活動,咨詢問題也比以前簡單方便多了。以前遇到難處不知道怎么解決,現(xiàn)在也知道找哪些部門解決問題了。”正在觀看法制宣傳手冊的張大媽告訴記者。
活動期間,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邵明義、桓臺縣副縣長縣公安局長張京義、縣政協(xié)副主席李向陽、桓臺縣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王世亮以及桓臺縣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的成員也來到法治文化公園內,通過佩戴12.4國家憲法日字樣的綬帶、發(fā)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帶頭普法,并參觀了桓臺縣法治文化公園。


據(jù)悉,該部《條例》是山東省首部法治宣傳條例,共三十五條,對法治宣傳原則、任務、責任等作了詳細的規(guī)定。《條例》的頒布進一步強化了“誰執(zhí)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對建設“法治桓臺”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推動作用。【本文:中國山東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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